重庆,女子在餐馆吃饭时,发现对面一男孩一直用手机偷拍自己,她气得上面索要对方手机检查,结果什么都没发现,但女子还是指责了男孩几句,气得男孩将水杯砸在女子身上。万万没想到,女子竟当场叫来了丈夫和表哥,女子丈夫更是将男孩暴揍了一顿,结果导致自己被警方行政拘留了7日以及罚了200元,而直到这时,女子等人才知道,男孩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个女孩。事后,女孩的父亲将女子及其丈夫、表哥告上法院,索赔4.7万余元。法院判了!(来源:裁判文书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下午,16岁的女孩小胡和朋友一起外出聚餐,他们在一家饭店内吃饭。期间,小胡一边吃饭一边刷着手机。 这时坐在对面桌的22岁的女子周某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小胡的手机摄像头正对着自己,然后又看到小胡长得像个男孩子,衣服也穿得像个男孩子,就把她误认为是男孩。 周某在一通乱想后,放下筷子上前指责小胡乱拍,还要求小胡删掉所拍摄的内容。尽管小胡和朋友极力解释了,但周某还是未听进去。见和周某说不通,小胡直接把手机给了周某,让其自己查看。 周某查找了小胡手机的照片一栏,并未发现有任何照片和视频。按理说周某应当道个歉,可她却还是指责了小胡,说小胡偷拍。 小胡被周某的蛮不讲理给气坏了,与周某互骂了起来,并将桌上的水杯砸向周某。 周某见身上被弄湿后,气得打电话给丈夫段某和表哥蔡某。没过多久,段某和蔡某来到现场,在听了周某一顿添油加醋后,段某抓住小胡就对她一顿暴揍。 蔡某还要求小胡赔礼道歉,但小胡坚决不道歉,认为自己没有错。饭店老板见状出来制止了冲突继续发生,并报了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认定段某对小胡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没有给小胡造成轻伤级以上的伤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不过,由于段某不分青红皂白打了小胡,所以警方还是对段某做出了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小胡这次受伤并不严重,但段某等人的行为给小胡的心理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小胡经常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小胡的父亲胡某得知一切后,气得将周某、段某、蔡某3人一并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7万余元。然而周某、段某和蔡某3人在开庭当天均未出庭。 有人认为,被告不出庭就代表放弃了抗辩的权利,那小胡就直接胜诉了。 其实这个逻辑并不符合司法实践。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要继续审理案件,只有原告不出庭,才会按照撤诉处理。 而一旦被告不出庭抗辩,那么原告的举证责任就会加大,如果证据不足,还是会败诉。 因此,并非被告不出庭,原告就一定胜诉。 不过,小胡这边的证据还是十分充足的,有饭店的监控视频,有警方的调查笔录等。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周某错误的认为小胡在偷拍她,事后发现小胡并没有偷拍,却拒不道歉,还叫来丈夫段某殴打小胡,所以周某和段某均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小胡身体上的伤情及心理上的伤害存在因果关系。 至于小胡拿起水杯砸向周某的行为,该行为虽然也有错,但那是因为周某的无理取闹引发的,所以小胡的过错并不影响周某和段某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和段某应当赔偿小胡1075元。至于蔡某,其虽然有参与,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对小胡造成了伤害,所以无需担责。 小胡和父亲胡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判决赔偿太少了,而且蔡某有辱骂小胡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故提起上诉,要求改判。 二审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对段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发现,蔡某虽然未动手对小胡施暴,但的确存在辱骂小胡的行为。 因此,蔡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此外,二审法院还发现,周某和段某、蔡某在一审时均未出庭,而且是在一审法院多次传唤下拒不出庭,这说明周某、段某、蔡某这3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藐视法律。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对周某等3人予以批评教育。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由周某、段某和蔡某共同赔偿小胡的损失1075元。 庭后法官表示,周某等3人作为成年人,而且他们自己也有未成年孩子,却在发现冤枉了一位未成年孩子后拒不道歉、拒绝赔偿。如果换位思考,被欺负的是他们的孩子,他们会放过对方吗? 因此,法官呼吁有孩子的家长,一定要学习如何引导孩子们去做一个知法、守法以及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注:图片仅做配图使用。
重庆,女子在餐馆吃饭时,发现对面一男孩一直用手机偷拍自己,她气得上面索要对方手机
雷雷说趣
2025-10-05 1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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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51646
中军
判罚不公,导致违法成本太低,起不到警示作用!
大蟒追杀 回复 10-06 15:16
只会让垃圾人越来越嚣张。
wangmin78 回复 10-06 14:45
诉讼费是败诉法拿的,但请了律师则要自己承担律师费。
45678
主谋竟然无责,真是搞笑
祖国万岁 回复 10-06 12:55
我说呢,现在这么多小仙女和女拳手。
用户10xxx13 回复 10-06 14:03
别造谣!
老树
1000块,精神损失都不止这个钱
A-橡胶制品 回复 10-06 08:08
浪费的公共资源也不止这些钱吧?
乡村早晨
要骂人了,处罚太轻了,有涉嫌鼓励的作用
用户14xxx46 回复 人生如戏…… 10-06 12:48
人跟人不一样的,我也感觉太轻了,这种无理找事,叫人别人打人。怎么也给个聚众挑衅
人生如戏…… 回复 10-06 12:15
那个打了老师一巴掌的判了半年了,
用户45xxx35
判罚太轻了。这种动辄动手的多半和黑社会有关联
天狼星用户xxxxxx
诬告加打人,最后就这点惩罚?还是女的诬告女的,如果诬告男的,那又一个追风小叶啰?
用户10xxx71 回复 10-06 06:09
的确不能算诬告啊,因为当事人主观意识上的出发点并不是诬陷人
用户43xxx84 回复 用户10xxx71 10-06 12:27
你邻居主观认为你是个小三怎么办
promisz
1075?够律师费吗?这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用户10xxx67
要骂人了,处罚太轻了,有涉嫌鼓励的作用
用户18xxx96
我支持新加坡的鞭刑。对一些低成本犯罪,抽几鞭比罚几千来的给力。那些倚老卖老的也应该来几鞭。
幸福 勇 回复 10-06 06:20
这个可以有
用户14xxx11 回复 10-06 12:40
这个主意好,那个杨某媛类的,拒不认错的,先来几鞭再拘留。可以起警示作用。
用户75xxx03
原告花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又是一审,又是二审,才判赔一千,普通人维权成本太高了!
用户18xxx29
这受害者要是个男的,估计连这1000多块都不见得有😴😴
书签
被暴揍居然还没打伤?
用户11xxx10
我有一次在外面吃面,习惯边吃边刷视频,我那天吃面就手机平放刷抖音,边吃面,还有女的说我偷拍她,气的我直接报警,不接受道歉,不接受赔偿,直接在拘留所关了一天,也不知道这些小仙女怎么活到现在的,一部平放在台上的手机能偷拍人,我真想问她用不用重新投胎
辉煌
1075块钱,好搞笑。
岁月无声
我出10000,把判决都打8次
用户10xxx92 回复 10-06 13:00
你男的女的?
用户10xxx85
1千元赔偿,相当于白打了
reading
精神损失应该越来越被当今的社会所重视,被殴打辱骂后会引起潜在的精神创伤,何况是个未成年人。
予人玫瑰手有留香
感谢法官,好法官
用户14xxx04 回复 10-06 10:08
判的太轻
GHRS 回复 10-06 06:15
你怎么知道的
星夜无眠
这法院判的,太轻了,起不到效果,不如不判。
龙王扛着金箍棒
真是知心姐姐法官啊!
KM
找关系了
用户10xxx84
疯狂的女人,现在人们标配拿着手机刷,这以后吓死了,碰见这种神经女,手机也不能拿了。
快意人生
在网上骂了那些明星几句,就要赔偿十多万几十万,这是何解释?
娇嫩的菊花
违法成本太低,但这看着想AI文
志在四方
这个明显是寻衅滋事啊!应该按照刑事判决啊!
用户15xxx62
骂那个什么直接罚10万加拘留,打骂未成年赔1千[666]
广和
应当判刑,同时罚10万以上,才能有效震慑这些诬告的坏人,这毫无力度的判罚没啥作用。而且对方不出庭其实是为了省律师费,最终就是一千多块钱。
0C
1000块钱,难怪被告不出庭,出庭就是浪费时间[捂脸哭]
用户52xxx61
三个人了?都是团伙作案了
dl_bullet
罚太轻了,怎么不得判大几千块?这样起不到警示教育意义[静静吃瓜]。
5003
扯蛋吧!什么叫暴揍?能不伤?现在你随便扇别人一掌试试?如果见血没有几万你跑得掉?[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松江的老姚
这社会老仙女太多了
用户10xxx90 回复 10-06 07:37
哈哈哈,当年我16岁时,周围同学怎么看30岁的女性[抠鼻]。老太婆都这么老了[抠鼻]。16岁用脚想怎么可能会偷拍22岁的呢?真当自己是美女啊!然而16岁周围全是看腻了的美女[抠鼻]
血点到厎
故意伤害
清北送达邬老师
判罚10730
Sunnyjon
该支持精神伤害的赔偿请求
留住感动
打人怎么陪这么少啊?不是说被打可以提车的吗?才1000块。。。。
乆亍
这个改判很有意思,本来是两个人赔1075元,现在是三个人赔1075元,很有意思[捂脸哭]
特别的你
出1000元可以随便打人?法律上是这样写的吗?[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0xxx64
…处罚是正确的…!但为什么现在的人在处罚过程中一定要对方“赔钱”…呢?什么都和钱有关…!总给人一种动机不良的感觉…!有必要处处都用赔钱来化解矛盾吗…?!
心安即是归处 回复 10-06 07:19
因为钱是价值的直接体现,也是赔偿最直观的表现。至于你那动机不纯的小思想没有人愿意在乎你。
牛贵鸡贵 回复 10-06 07:18
违法成本低会导致什么?
灯芯做的眼晴
上次说北京一个家长当面辱骂了一个学生,被判了几年徒刑。 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重庆 的判罚明显不公
Ken Dai
至少要判一到两万元,不然法律威严何在
WMX
当庭掏出1075元可不可以打回去?
用户63xxx27
出门在外,自觉远离陌生女性,远离别人家的老人孩子孕妇和狗。
煌事震
1075元,加上两次诉讼费,只是没提罢了
雨林
七天少了15天以上
叶友志
其实上法院还是要有的关系才行
花辦
建议还是应该找亲戚朋友打回去,这点钱对一个未成年人的伤害能弥补十么呢?看几次心里医生都不够吧
SP
违法成本太低了 精神损害居然那么不值钱
快速蝌蚪文
1075元?就这点处罚,下次人家还敢继续这样做
曾经滨海东坎洪套的陈月梅
要是小胡是个男的,那结果,,,,,
落叶的秋天
怎么感觉这个二审判决像开玩笑,无理殴打她人,还拒不出庭,最后1075就打发了,被告如果没人没背景谁会相信………?
老陈醋
才赔一千多块钱,法官都是干啥的
db
法官是南京法官的徒弟吧
KK
判的太少,警示效果不够
用户12xxx65
这罚款就不要了,抓住那女人也揍一顿,两抵了。
用户59xxx42
应该加个零
买火柴的怪蜀黍
丑人多作怪……
子君
人情社会,法律法规处罚不统一。
永
现在活的都这么费劲了 遇到这样的事儿以后死两个就简单多了 不麻烦 好判
王建刚
有钱有闲的感觉真好
用户10xxx60
建议一年刑期
圝圣言圝
我觉得这应该是手机厂商的责任。手机应该预设防偷拍功能。只要拍照,就会预先发警报。拍照时应该有闪灯。我觉得以前汽车的“倒车请注意”,就很不错。可以设置成“拍照请注意”。
笑纳红尘一盏茶
帮老婆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很帅呢
男菇凉就住在大海边
把人冤枉了又打一顿,事后赔200块钱拘留7天?那小编你早说啊,我给你200块钱暴揍你一顿,拘留七天全当国庆节放假
随风
相关法条要与国际接轨!
wjgsh
同感,我常和别人说罚款的警示作用有限,应该适当进行体罚或者要求公益活动xx小时
宾杰
我手机有手机壳套在外面,摄像头用纸盖了。前摄像头用胶布贴了。我感觉不用摄像头也能用手机。不过,朋友问我发朋友圈怎么没图片,只有文字?我说盖了摄像头
用户10xxx46 回复 10-06 10:54
哦。
青.懒虫很忙
22岁就嫁人了,估计不是什么好鸟!
冲浪
以后遇此类事情直接报警处理,只有真警察才有权查看个人手机。
穆秋风-芮
22岁就有丈夫了?还是个田园女权分子?
用户10xxx02
小编就是那个男的瞎编
居士
按此标准打回来
梦绕边城月
小胡的爸爸应该说:按法院的意思我出3225元,就可以打他们三个渣渣一顿了。[作揖]
帝君无殤
这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么?还是受了什么别样的教育?人家手机对着就会拍么?自作多情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若真长得赛天仙还怕人看就应该戴个纱帘……呵呵神马玩意儿
用户10xxx59
这么判的话,可以考虑去打回来,顺便让法官也体验下得赔偿1075的滋味。
钟明
没有达到轻伤就白被打了么?
用户17xxx09
又一个自恋狂!!
用户10xxx29
才赔一千多,赔偿不要了,打回来
孤傲的灵魂
我见过一个人被打了一巴掌,然后大牙被“打”掉一颗。赔了10几万。然后一直“头痛”。。。。。。打人的天天去医院下跪。。。
warren
妻贤夫祸少
^阳光心情+
现在一些女的是不是疯了,认为 谁都会偷拍她,你真当自己是仙女啊。。。
用户10xxx41
要个屁赔偿,就将他们的事迹在他们家社区宣扬到社死
盘整
有些女生谢谢和对不起都不会说。
三人禾
小胡应该住院检查。
秦时明月
不是互殴就最好不过了!忍!必须忍!最后,没有钱,解决不了的!
塵夢如煙
特么的直接打回去,不要它赔偿了。
chase
出门在,仙女太多,注意保护好自己,
用户76xxx65
喊个人出1200元钱再打回来
天堂的花
够轻伤标准都是可以入刑的了,怎么还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只看不说
怎么看起来诬陷和打人成本并不高。[大哭][大哭][大哭]
用户14xxx15
挨顿打判赔1075?这是怕自己打人的时候赔的多了咋滴!?这还是一叫二,仨人成伙的情况,理解不了。别不会又是添油加醋、选择性阐述吧
深渊传说
这年头的小仙女都以为自己“美若天仙”。自作多情的感觉是个男人就会窥视她们的美貌,结果……嘿嘿。
黄铜大烟斗
受害人主要是实物损失太少,定损没东西啊。再一个,原告被打,受伤程度看样子不高,除掉治疗费什么的,还是损失不好定。应该被对方摔坏手机或者损坏个什么高档耳机,服装饰品什么的,价值3000以上,这仨就知道厉害了
用户10xxx36
不道歉,应该多罚
正经人的不正经
打拳还得靠女人啊
冀中老炮
法律不健全才是罪魁祸首。
光年
应该判精神损失费 毕竟是未成年人 起码再赔偿三千精神损失
用户62xxx80
我就说吗,女人,还得靠男人,不然真的会被打死
涼~风
故意殴打他人就应该按照寻衅滋事罪判刑,拘留几天有个屁用
萧峰
太少了吧!胜诉个锤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