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侵权了!”,吉林白城,一大爷进店点了碗面,要了瓶白酒,一瓶喝完又要了一瓶,吃好喝好后竟然想直接抬屁股就走,老板当即拦住表示:“大爷,饭钱还没给呢。” 没想到大爷理直气壮的表示:“我没钱,你就是报警我也没钱给你。” 老板担心大爷再为了饭钱在自己门店耍赖,就没选择报警,而是拿出手机录像,希望附近餐饮店“避雷”一下。 老板表示:大爷要是没钱吃饭进店吃面都行,可是明知道自己没钱还点了瓶酒,喝完还再要一瓶就过分了。 对此有侓师表示:老板将大爷行为上传网络,引起网友网暴,大爷的逃单行为的后果和老板网暴造成的伤害不相符,老板涉嫌侵犯大爷肖像权。 有网友评论:要是光盯着老板“侵权”,却不管大爷“逃单”的错,那以后谁还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道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 我觉得:遇到这种人,该报警就得报警,别想着“息事宁人”,不然最后可能自己吃了亏,还落不着好。至于肖像权,提醒归提醒,别恶意剪辑、别造谣抹黑,把事实说清楚,总不至于成了“网暴”吧? 你们对此怎么看?
“这就侵权了?”白城大爷吃霸王餐反告店主,网友炸锅:脸都不要了还谈肖像权?
执着的橘子
2025-10-11 2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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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74755
三斤
脸都不要了,哪里还算肖像权?
平常心 回复 10-13 20:32
断子绝孙才对,或者子孙满堂没一个是自己的后代
海上明月 回复 10-14 16:25
它可以自己不要脸,但你把它的脸拍了发在网上,它就可以以你侵犯它肖像权起诉你,找你赔偿
聪颖钢琴UC
自已把脸给老板顶饭钱了,老板使用并不侵犯肖象权。
小松 回复 10-12 20:06
好像对,告你时,你赚钱了,就赔赚的钱,亏钱,是不是要大爷赔?
用户16xxx51 回复 10-13 14:56
他是专家
酒逢知己
你不给律师劳务费试试,世上最坏的就是大部分律师
崔哥哥 回复 10-14 03:28
古代叫做讼棍
指环劳尔 回复 10-13 11:59
说的对
淡定如我。。
这种老贼根本就不要脸,哪来的肖像权?
闲来无事遛遛狗 回复 10-12 13:26
这种人就是无赖!
天狼星用户xxxxxx
把这个大爷送到这个律师家里去
用户84xxx92
这个不奇怪,老头是这个律师的父亲大人!
昌荣 回复 10-14 13:25
你应该说老头是法官的亲爹是律师的干儿子
Lin 回复 10-13 22:49
厉害,你是私家侦探?
猴子请来的救兵
这种老渣谈什么伤害?
不知道说的对不对
法律必须规定点菜先付款
火山 回复 10-12 12:28
我这里以前有几个店都是先付后吃,加个菜要自己到柜台支付,、加瓶啤酒要去柜台支付,加套碗、筷(我们这里要付费),不是在付费就是在付费路上,太麻烦了,然后过了几个月就全倒闭了。
戀你 回复 火山 10-13 23:54
北京这边别的不知道,我做麻辣烫的就这个行业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不管是营业额几千的还是几万甚至十万的都是点餐付钱后再做,吃到一半买瓶水先到前台付钱,加碗米饭先到前台付钱
青青原上草
這种人有脸(肖像)?
说两句
给律师行当丢脸
专治不服
真的不是地域黑,最近东北负面新闻特别多。以前是河南的
专治不服 回复 10-14 03:10
艾滋大省在北方,还有你东北的艾滋比率比广东高。
阿坤 回复 专治不服 10-14 15:26
把ID露出来啦,这ID我记着蛙蛙没少买呀,如果你是蛙蛙,记着看到流星的时候许个愿,不然就来不及了[滑稽笑]
易达
这个律师是一头猪!
指环劳尔
违法的事情,一律不得有肖像权
用户15xxx82
律师就是诉棍!
随意
脸都不要还怕网暴。
用户21xxx62
律师知道俏像权。切不知有侵费权 就好象他只知有利益可图 不知自己在氾罪一样
人在旅途
他脸都不要了,哪还有什么肖像权[滑稽笑]
用户71xxx14
你是没在超市干过,有的人天天去超市啥都不买,拿着就吃,前两天抓到一个女的,拿了两盒榴莲价值一百多元,藏到服装区更衣室吃完,包装盒扔到垃圾桶!
平凡一生
律师他爸
firebomb
这位律师连肖像权是什么都不知道吧?既未利用其肖像来盈利,也未对其丑化,哪里侵犯肖像权了?
我有个朋友 回复 10-12 17:15
94,我也寻思呐?一天天净拿肖像权说事,肖像权是那样解释的嘛[哭笑不得]盈利和诽谤呐?
闲人
现在的社情,就是遇见烂的,就不追究、要求,遇见好的,就要严格要求,烂人犯再大的错,因为他烂,很难处理就干脆不处理了,而老板有家有业,好追究责任,不敢反抗,所以有肖像权一说,
城墙
律师是法律红线之上,道德底线之下的群体。很多话都是在放屁!做坏事的成年人,都该被公布其行为,相貌和名字!就该被当过街老鼠!!!
如果你是我的传说
明明是一个老不死,还大爷,大你个头
蒲龙俊焊工团队
啥叫肖像权,先搞清楚这个含义,如果连人都不是,只是披着人皮的牲畜,那又哪里来的肖像权?
比黎吧啦
肖像不就是脸吗,没有脸哪来的肖像
用户10xxx31
一看就是老猴子脸没肉,老板你就当猴子吃一次。
龙眼碌碌
小时候,老师教,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怎么才过二十多年,都不能喊打老鼠了?
书法书包
应该把讼棍们处决了
孟婆汤
网友说的对你说你没钱,可以给你煮碗面,可是你来碰瓷,就应该拿乾子掰牙畜牲般的存在
瓜瓜
侵犯肖像权是用于商业用途,这个老板并没有把这老无赖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所以不存在侵犯肖像权。
天下
把老头的脸截图拍下来贴着街面上给大家避雷,不要加言词辱骂就行
用户10xxx98
下次去那个律师家里吃!
黄杨酷裤
老实农民?啃着馒头?饿着肚子?坏的老头?喝着老酒?吃着面?吃完没钱?你说穷鬼做心善好呢?做恶人好?一目了然?
荒城
这老不死的行为属于讹诈,必须严厉打击!
叢中咲
我就问问律师,他要是喝酒嗝屁了老板是不是还得赔偿?
用户10xxx93
这种人渣老了,还不要脸,没有几个钱算喂狗了
gggg
有点本事的律师,这时候都不会出声,因为这不是显摆自己能耐的场合,道德和法律起冲突的时候,民众永远是站在道德这边的,只有没本事接不着单的律师,才会想办法刷存在感
夏至
人在犯罪时没有肖像权
转角遇见鬼
懂个屁,这个老不死的子女就是说侵权的律师!这样不但有业绩还有赔偿赚,老不死的还不用自己养,天天在外面骗吃骗喝骗睡,出事就告对方索赔!一举多得!
A陈霖林
不叫侵权叫证据!再说一老赖哪来的勇气!事有因果!肖像权是指相片用于广告,宣传,谋利,叫侵占肖像权!一老赖只能叫证据
清风煮酒
绿💩没毛病!
新苏
罚洗碗一星期
开心
这个狗屁律师应该给他曝光,什么人呢?
知了
律师博出位把良知都丢了
烟斗茶客
这个不给钱的肯定是这位律师它爹!不是人有其父必有其子!
涛声依旧
律师?驴师吧
用户93xxx98
做贼的还有脸吗?要脸就不要去做贼。
用户11xxx66
恶人无赖
水云妖
大东北 !
用户10xxx97
这种畜生能当人看吗?把吃的打出来不就行了!
安辉
办人事的叫律师,不干人事的就一死驴
ehoo
老贼
黄山
错在先,就不要谈其它权力。你要杀人,受害者还不能反杀施暴者吗。
用户16xxx64
老板应该报警,大家都报警他就不可能天天祸害店家,一定会有办法的,自己怕麻烦,把麻烦丢别人。
henry
要尼玛肖像权
龙腾盛世
对于坏人恶人就不要管它的肖像权!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权??!
吉连
遇到这种吃霸王餐的,一顿狂揍就行了
用户10xxx02
酒足饭饱·逃单之人。连脸都不要灬屁话还要肖像权。
爱就看
会有律师闲的,无事去哔哔肖像权!!!??
开心果
这面相,年轻时就是头恶棍
孤楼居士卯金刀
人越老越坏
陌上花开
老绝户,没儿没女
戳戳戳戳一戳
讼棍,大家鸟都别鸟他。
魔力鸟
这个律师是赝品!
圝圣言圝
我们是要建设法治社会,不是建设流氓社会。法律应该保护守法者,而不是流氓。
诺了
把大爷送到这律师家去住几年吧
用户10xxx18
刑释人员
a松
这不是你大爷,这个是不要脸的人渣!
天下第一張
什么狗屁律师?为了钱只会颠倒黑白味良心
了了liaoliao
律师干的事情就是咬文嚼字,文科没落有他们的功劳
用户14xxx43
不对呀?吃饭没钱,怎么有钱请律师呢?
用户79xxx06
这种律师分得清对错吗?
淡盐
肯定首先应该报警,走法律途径
征服
对于任何无耻之徒,只要是明目张胆的扰乱社会,必须曝光! 这样的人还要脸吗?理直气壮的耍无赖,撒泼,不只是曝光,彻彻底底让人知道这些人丑恶嘴脸!
用户11xxx20
有律师是哪个王八蛋
君当如兰
弄个没人没有监控的地方,纤维袋头上一套,打一顿就行了。小区那个骗吃喝的拐了好几年了
用户10xxx04
这老犊子要是在你家喝死了,老板还得赔钱呢!
马哥
这种人啥道理都懂,就仗着道德绑架,以老卖老
老姜
律师就是律师,铁铁的专家级
天高云淡马先生
再给它几瓶,喝死得了,为老不尊,脸皮真厚,畜生一个。
用户17xxx87
无耻
用户10xxx98
什么狗屁律师,什么流量都蹭
klrs
只要视频内容属实,拍摄地点又是公共场所,那么这种网暴就是由视频中人自己的现实行为引起的。如果把事实传到网上就要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在现场观看的人是否也侵犯了肖像权?在饭店吃饭难道要把眼闭起来?律师要先学做个人,用人的思维去处理法律关系!
用户10xxx16
不要脸的货有什么肖像权??
用户10xxx30
为啥吃白食,碰瓷,拦婚车要饯,不良婚闹各类奇葩事件大都发生在北部区域昵?
0我没名字0
他都不要脸了,还要什么肖像权? 这种人唯一的肖像权就是他的遗像。
用户38xxx86
大爷是成年人。吃霸王餐就应该预见被打和被公开两种后果。吃完继续喝,明显是默认和同意自己被打和被公开的后果!
陶大
吃霸王餐有错在前,曝光遭网暴,有这样的律师还为其辩护受到了伤害。此律师可以休亦!
诺诺的爷爷
这老头莫不是讼棍它爹?
强殖装甲凯普
这哪是什么律师,是讼棍。
Celsius99
大家有没有发现,无论是正方反方,当你去咨询律师时,不占理的一方赢得概率更大。
用户45xxx04
老而不死是为贼!古人诚不骗人
实在是高
脸都不要了,哪来的肖像
天使的眼
这种律师应吊销律师证。不宣传正能量,过分强调人权,制造社会矛盾。
三冬暖
本来该报警留案底的,非要自己避雷。
用户16xxx61
拉进该城市餐饮黑名单。没有错
Autism
年轻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人
a我在吃瓜
事实证明。不是老人变坏,是坏人变老了啦
海阔天空
大爷欢迎再来!
用户58xxx73
没有脸的没有肖像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