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楼因3楼漏水一直未解决,一怒之下跑到4楼养起大鹅和兔子。因为粪水都渗进3楼家里,味道辣眼睛,直冲天灵盖,3楼受不了了,无奈求助媒体。2楼:“我们也是被逼的,只要3楼不再漏水,我们就不再养兔子!” 这事儿听着离谱,却是真实发生的邻里大战。三楼的黄女士最近真是有家难回,推开家门那股味道冲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客厅天花板糊着一片片污渍,卧室屋顶挂着长长的黄印子——后来才弄明白,那是兔子尿渗进水泥留下的痕迹。更折磨人的是动物们制造的噪音,天刚蒙蒙亮,四楼的大鹅就准时“嘎嘎”开叫,比闹钟还准;夜深人静时,兔子开始用爪子挠地,那种“刺啦刺啦”的声音穿过楼板,吵得人根本没法睡觉。黄女士一家实在扛不住,只能掏钱去外面租房子,好端端的家就这么空着了。 二楼的老两口也是一肚子委屈。他们家客厅和厕所漏水上好几年,木门都被水泡得腐蚀坏了。老两口还特意攒了两大桶漏下来的水当证据,前前后后找黄女士沟通了好多次,问题始终没彻底解决。他们觉得实在没路可走了,才想出这么个办法——通过熟人借了四楼的空房子,养起兔子和大鹅,明确表示这就是为了“逼三楼解决漏水问题”。两边都有自己的道理,黄女士觉得特别冤枉,她表示漏水问题之前就修过,还签过协议,而且她认为漏水是楼房老化导致的,并非自家责任。老两口则坚持说,想找工人上门检修,黄女士都不让进门,事情才拖到现在。 这场纠纷闹得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都上门调解过。民警劝二楼老两口别用这种方式激化矛盾。社区后来出面把四楼的动物清理走了,黄女士家的噪音和粪水问题暂时得到了缓解。但根子上的漏水纠纷还没解决,黄女士已经打算走法律途径维权了。 批判角度:维权不能变成“互害”,解决问题需要回归理性 这起纠纷最让人叹息的是,它本可以不发展到这个地步。二楼老两口的心情能理解,房子被水泡了多年,沟通无果,确实无奈。但选择在居民楼养大鹅和兔子报复,不仅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禁止在市区居民楼饲养这类家畜家禽),还可能面临罚款。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本身也从维权变成了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黄女士方面,如果漏水确实源于其房屋,她负有维修责任;如果她已维修并认为问题已解决,可能需要提供更清晰的证据,并更积极地配合核查源头,避免误会加深。 其实类似纠纷在许昌有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解决的案例。这起事件中,双方都陷入了“受害者”心态的对抗,忘记了寻找真正有效的问题解决方式。邻里相处,讲究的是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与其互相折磨两败俱伤,不如都退一步:二楼停止不当行为,三楼积极配合查明漏水真相,通过社区、物业或法律途径正面解决。毕竟住在一栋楼里,和气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河南许昌,2楼因3楼漏水一直未解决,一怒之下跑到4楼养起大鹅和兔子。因为粪水都渗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0-13 17:47:42
0
阅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