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丈夫得了艾滋病谎称肝病,10年间在与妻子过夫妻生活时,从来也没有做过任何防

律安说法 2025-10-21 11:36:33

云南,丈夫得了艾滋病谎称肝病,10年间在与妻子过夫妻生活时,从来也没有做过任何防护措施。妻子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丈夫因开设赌场入狱,在探监时,才得知真相。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妻子直接崩溃了!虽然万幸没有孩子,自己也没有被感染,但妻子仍难以释怀,要求法院撤销婚姻! 而丈夫却表示,自己虽然患艾滋病,但是一直积极治疗,没有传染性!不愿意撤销婚姻。 1、这婚能不能撤销?法院怎么判? 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1043条第2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参考《母婴保健法》第8条之规定《民法典》第1053条中所指的重大疾病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其中艾滋病就是指定传染病的一种。 具体到本案,丈夫向妻子隐瞒患艾滋病的事实,侵犯了妻子的知情权。 虽然已经10年之久,但是妻子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从其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因而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同时,妻子是否被感染并不影响妻子行使撤销权,故而法院审理后,最终同意了妻子的诉求,判决撤销了这对夫妻的婚姻。 2、妻子为何选择撤销婚姻而不是选择离婚? 离婚是指从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的那一刻起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婚姻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如果再结婚就是再婚。 而撤销婚姻相当于在法律上认为从未有过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见,撤销婚姻,无论是从“名”,还是从“利”上都要比直接离婚好得多。 3、只是撤销婚姻就算了? 《刑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360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95条第3项“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可见,这种事情可不是撤销婚姻就算了。如果丈夫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并具有传染的风险,仍然不做任何防护措施与妻子发生关系,一旦导致妻子感染,还会构成犯罪!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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