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山东泰安,外卖小哥送餐时发现有车辆自燃,于是向附近商场的警务室借用了灭火器,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小哥却被告知,需要赔偿灭火所用掉的2个灭火器。 见义勇为反倒要掏钱,这事听着就窝火。小哥看到火情没多想,冲上去帮忙,本来是积德行善的好事。警务室的说法挺让人费解,灭火器本就是应急用的,难不成眼睁睁看着火势蔓延才对? 有人说商场是怕后续补充器材麻烦,也有人觉得这是在寒见义勇为者的心。不管初衷是什么,让救人者买单都说不过去。小哥跑外卖赚的都是辛苦钱,冒着风险灭火,没得到感谢就算了,还得倒贴钱。 换谁遇到这种事,下次再碰到类似情况,恐怕都会犹豫要不要伸手。应急器材的意义就是应对突发状况,用了再补就是,哪有让救人者赔偿的道理。 这事儿真的离谱到让人说不出话!灭火器造出来就是为了应急救险,难不成还得先算好赔偿再灭火?小哥风里来雨里去送一单才赚几块钱,冒着被火势波及的风险救人,没等来一句谢谢,反倒要掏腰包补灭火器,这哪是对待见义勇为的态度? 说白了,商场怕麻烦、想省成本,也不能拿善良人的热心当冤大头。见义勇为本是咱们社会该提倡的正能量,这么一搞,寒的不只是一个外卖小哥的心,是所有想伸手帮忙的人。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事,给小哥一个公道,也给大家一个合理说法。别让做好事的人受委屈,更别让见义勇为的精神被这点蝇头小利浇凉了。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