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斯托克城主帅托尼·普利斯,本赛季在BBC开了专栏。近期他谈到VAR应该发生的几点变化,我觉得非常值得思考:1. VAR裁判组是否可以引入退役球员或教练?裁判视角和球员/教练视角是不同的,后者更明白“流畅”的比赛,哪些追加判罚没有必要,而不是严格按照裁判手册执行。2. 限制VAR介入时间,从介入到确定最终判罚,限时2分钟。VAR的本意,是介入“明显的误判/错判”,如今VAR介入太多,导致边裁畏手畏脚,主裁高度依赖看回放。3. 大屏幕上设置额外时钟,记录每次死球时间加入补时,让全场观众和直播保持信息透明。4. 简化越位&手球规则。上轮英超范戴克的进球无效,VAR依据是罗伯逊干扰门将,但其实他已经越位,按照老规则任何球员进攻时越位就导致进球无效。手球就不用说了,如今似乎每名裁判各自解读手球原则都非常主观,很难统一。普利斯的时代,衡量一名裁判的原则是:他是否在场上“存在度高”。如今的比赛已经被VAR切割的支离破碎,那些看见和看不见的因素更有掌控比赛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