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家对山西“狗咬人引发的血案”事件 都支持法院判决被告是正当防卫了 因为:狗主人未拴绳导致狗伤人,这是矛盾的起点,本是理亏的一方。可面对受害者的协商,他们态度嚣张拒不配合;即便警方介入调停,依旧我行我素,把别人的合理诉求当耳旁风。 受害者从主动协商到报警求助,把合法途径走了个遍,却始终没能得到应有回应。直到对方带着9个人,气势汹汹闯入民宅,砸门破窗还持械群殴,把一场邻里纠纷升级成了公然的不法侵害。 这时候受害者的反抗,哪里是什么“互殴”,分明是被逼到绝境后的自保。家里本是最安全的港湾,当外人带着凶器闯入,生命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时,防卫是人的本能,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大家支持的从来不是“以暴制暴”,而是“法不向不法让步”。如果受害者在穷尽所有合法途径后,连在家自保的权利都没有,那法律的底线何在? 这起事件更该警醒所有人:养狗拴绳是责任,邻里相处要包容,遇到矛盾别激化。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看似占了一时的“上风”,最终只会自食恶果。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吗?被狗咬伤案 山西狗咬人 未牵绳狗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