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女子将奔驰SUV停放在一家商场门边左侧,她随后离去,第四天才来取车,

王哥说世情 2025-11-30 12:17:25

辽宁大连,一女子将奔驰SUV停放在一家商场门边左侧,她随后离去,第四天才来取车,谁知车辆被毁,车牌被翘起,车身右侧从车头至车尾被划出两道2米长的划痕,深可见底,轮胎上扎了一枚四棱三角钉,粗略一算,维修费超过5000元,女子委屈: 号码就在挡风玻璃上,为啥不打电话和我沟通? 蔡女士气的七窍生烟,自己一辆好好的奔驰SUV,就因为生病,将车停在商场附近三天。 等她再去看时,车辆已经伤痕累累,光修车费就得花5000多块,她思来想去的就想不通了。 蔡女士认为,我在车窗上留着联系电话,就算挡着道了,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会来处理此事,为啥非要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毁我车呢? 原来,11月11号晚上8点,蔡女士一路开车回来,她把自己的奔驰SUV,停在了沙河口区香一街立交桥下。 车辆停靠的位置,是一家小商品批发商场门前的左侧,她停车之后左右看看,自己的车辆并没有挡住商场出入口。 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她在前挡风玻璃内,一直贴着自己的联系电话,就是怕万一麻烦到了别人,别人不能联系到她。 其实在这之前有半个月的时间,蔡女士经常在这里停车,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的事情。 这次她把车停好之后,没想到回家后就身体不适,她生病了,不得不休息,自然也就没心思再去管车子的事。 这样一来,车子在原地一停3天,从11月11号晚上,一直放到了11月13号。 13号下午3点,蔡女士电话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交警电话,交警告诉她说,有附近的商铺老板反映,她的车停在那儿已经3天,让她赶紧过去挪一下吧。 蔡女士心里过意不去,知道自己停车给别人添了麻烦,可她身体不争气,就连出门的力气都没有。 蔡女士向交警解释了情况,说自己生病没法立即过去,麻烦商家体谅一下,等她身体好点就去把车挪走。 交警一听,也表示理解,毕竟谁都会有头疼脑热的时候,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可蔡女士万万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事情,超出了她的想象。 11月14号一早,蔡女士感觉身体稍微好转,她立刻起身,想要把车辆挪开。 可是等她来到自己的车前,顿时就被惊掉了下巴,好好的奔驰车,被人破坏得不成样子。 她绕着车子看了一圈,原本平整的车牌被掰了起来,呈现出大概60度的方向往上翘起。 她再仔细一看,车牌下两个奔驰标志钉也不见了。 更让她惊讶的是,车身的右侧,从车头一直到车尾,被人划了两条长长的划痕,深可见底,每条都得有两米长度。 这一看就是被人拿着尖锐的利器,使劲力气划出来的,这是有多么的恨呀,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蔡女士心里顿时跌落了湖底,一阵凉意瞬间袭来,她心里跳的扑通扑通,赶紧拉开车门进去试试。 谁知她上车后试着启动,仪表盘上弹出了提示: 轮胎气压异常! 蔡女士顿时就想哭了,她心情沉重,立刻将车送到了汽修店里。 修车师傅趴在下面仔细检查,这才看到,蔡女士车辆的右后轮胎上,深深的扎着一枚四棱三角钉! 钉子一看,就是人为扎进去的,不然这么尖锐的钉子,不可能刚好就扎进轮胎最关键的位置。 车主维修,大概需要5000元维修费用,蔡女士心里难过,这个结果是她没想到的。 她想不明白,自己已经向交警解释,是自己生病了,暂时不能过去挪车。 交警肯定也会转告给商家,难道生病就不能被原谅吗? 但冷静下来之后,蔡女士也反思了自己的问题,车子停了整整三天,确实超出了预期的停车时间。 这样一来,也的确是给附近的商铺和路人带来了不便,这一点她承认自己做得不对。 要是对方能跟她及时沟通,她肯定想办法把车挪走的,就算对方把车拖走,她也愿意承担拖车的费用。 可是现在,对方采取的是破坏车辆的极端行为,这不仅让她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更让她从情感上无法接受。 她粗略算了一下,光是修车就得花不少钱:车身喷漆得重新做,轮胎得换个新的,车牌也得修复或者更换。 这几项加起来,初步估计维修费用已经超过5000元了,以后要是想转手卖掉,二手价值肯定会受影响。 蔡女士报警,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可有人认为,交警都打电话让你挪车了,你都不挪,其他人给你打电话更会被你无视了。 人教人教不会,经过这次教训,估计蔡女士以后再也不会胡乱停车了。 也有人说,违停违法,但绝对不是故意破坏车辆的理由。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肇事者故意划车、扎胎、撬车牌,造成蔡女士车辆损坏及5000余元维修费损失。 即便蔡女士停车可能带来不便,肇事者也应通过联系车主、报警等合法方式解决,而非采取极端破坏行为。 蔡女士可要求肇事者赔偿维修费及车辆贬值等合理损失。 经警方查实后,肇事者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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