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是一名月薪四千的环卫女工,本想花几百块去某美容店做眉毛,可一旦躺上操

洋仔说法 2025-12-02 23:32:34

广州,一女子是一名月薪四千的环卫女工,本想花几百块去某美容店做眉毛,可一旦躺上操作床,事情就变了味。店员会先草草画个难看眉形,接着便围上来施压:“便宜的做了丑,不做完没法出门!”从顾问到店长轮番上阵,女子连上厕所都被紧跟。更过分的是,操作时故意少用麻药、换粗针,让女子疼得受不了。结果,女子被半强迫地刷光积蓄,付了两万元。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受害者高达38人,遭遇雷同,都是先以“360元特价文眉”吸引到店,再通过强迫服务、暴力或软暴力等方式升级套餐至数千元甚至数万元……   据悉,这起案件始于网络平台上那些制作精良的短视频广告,诸如“360元精致文眉”、“460元明星同款眉形”……这些远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像诱饵一样精准地投放给潜在的消费者。   被害人陈某某就是其中一位,她通过手机刷到了广告,看到300多元的价格,觉得可以尝试,便按照地址找到了门店。   和她一样,还有37名被害人,最初都是被这样的低价承诺吸引而至。   涉案门店装修时尚,员工统一身着黑色工装,显得专业而整洁,前台热情接待,顾问嘘寒问暖,从拉家常开始,试图迅速拉近与顾客的距离。   这一切流程化的服务,起初让顾客放松了警惕。然而,这标准化服务的背后,是一套经过培训的、以升单为绝对目标的剧本。   当顾客表示想要做广告中的特价眉毛时,陷阱的齿轮开始严密转动,纹绣师会先为顾客设计眉形。   关键一步在于“定型”即用眉笔或类似材料将设计的眉形固定在顾客眉部。   一旦定型,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清除。此时,纹绣师会展示两种效果:一种是粗糙、不美观的“特价眉”效果图或直接在顾客脸上画出丑眉,另一种是精致、自然的“高价眉”效果。   被害人张某甲,一名月薪仅4000余元的环卫工人,回忆道:“我本来只想做398元的,躺下后她们给我画了两条特别粗、特别难看的眉毛,我一看就不想要了。”   但此时,纹绣师和顾问会告知,眉毛已经定型,如果不继续做完,顶着这样半成品或难看的眉形根本无法出门。   如果顾客仍不妥协,接下来的手段更为不堪,在做特价眉时,少涂抹缓解疼痛的舒缓膏,甚至将专业纹绣针替换成更粗、更痛的钢针,人为加剧顾客的痛苦。   然后,工作人员会告诉顾客:“看,特价的就是这种效果,又疼又丑。”   同时,顾问、店长、纹绣师会轮番上前,采用话术进行游说、吓唬和引导,他们营造出一种“不选贵的你就无法见人”的焦虑氛围。   更可气的是,甚至可能限制自由,陈某某陈述,她从上午10点多到晚上,除了上厕所就没从床上起来,期间上厕所也有女的跟着。   当顾客在疲劳战和心理攻势下防线松动,同意“升单”后,面对动辄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高额费用。   被害人邓某甲的遭遇堪称“糊里糊涂”,她在半推半就间,竟然被扫码支付了40286元,回到家才发现。   在这套组合拳下,受害者们纷纷掏空了钱包,陈某某最终从微信绑定的两张银行卡转出14800元,并开通花呗被扣款15000元,凑齐了29800元的“套餐”。   环卫工张某甲,被迫支付了相当于她五个月工资的20000元。   2024年7月,焦作警方发现了广州这家门店的线索,指定武陟警方管辖此案。   经过侦查,检察机关对门店的两名关键人员顾问艾某和刘某甲提起了公诉。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法院指出,涉案人员艾某、刘某甲通过上述语言威胁、心理施压、跟随监视、恶意制造痛苦等系列行为,形成了一种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恐惧、紧张、无助心理,进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真实消费意愿的强制性氛围,符合强迫交易罪中“威胁手段”。   经过核查,被告人艾某在担任顾问期间,参与强迫22名顾客接受高价服务,涉案金额达422,806元,个人获利12,684元。   被告人刘某甲在担任纹绣师及顾问期间,参与强迫17名顾客接受高价服务,涉案金额总计327,822元,个人获利8,940元。   不过,《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进一步指出,艾某、刘某甲作为门店的“顾问”,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公司及店长的安排,在具体的顾客接待过程中实施胁迫性推销,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艾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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