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女子请客去饭店吃饭,结账后花了5607元,可她越想越不对劲,后来一看小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5-12-05 21:21:02

广西贵港,女子请客去饭店吃饭,结账后花了5607元,可她越想越不对劲,后来一看小票才发现,原本点餐时标价“118元一份”的石斑鱼结账时秒变“118元一斤”,直呼自己遇到了“标价刺客” 女子叫陈琳(化名),那天是她30岁生日,特意请了家人和闺蜜共12人,选了市区一家装修精致的海鲜饭店。点餐时,服务员拿着菜单推荐特色石斑鱼,指着菜单上的字样说“这鱼新鲜现杀,肉质鲜嫩”,陈琳记得清清楚楚,菜单上写着“石斑鱼 118元”,后面跟着个小小的“份”字,她想着12个人点两份足够,还特意问了句“一份大概多少斤”,服务员含糊其辞说“差不多两斤左右,够三四个人吃”,她没多想就点了两份。 吃饭时大家说说笑笑,氛围特别好,陈琳没在意服务员中途进来报过一次“石斑鱼两尾,共8.6斤”,只当是例行告知,压根没往价格上想。结账时,收银员报出5607元的总价,陈琳吓了一跳,她粗略算了算,除了石斑鱼,其他菜都是家常海鲜和素菜,怎么也不至于这么贵,但当着亲友的面,她不好细问,尴尬地付了钱。 回家路上,闺蜜忍不住说:“今天这饭吃得有点贵,光那两条鱼好像就花了不少。”这话点醒了陈琳,她掏出手机翻出结账小票,一眼就看到了刺眼的条目:“石斑鱼 8.6斤 × 118元/斤 = 1014.8元”。陈琳当时就懵了,赶紧翻出手机里拍的菜单照片(她有餐前拍菜单发朋友圈的习惯),照片上明明写着“118元一份”,怎么结账就变成按斤算了? “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陈琳越想越气,当晚就联系了饭店。接线员却说:“我们菜单上标的就是118元一斤,可能是您看错了,而且点单时服务员已经跟您确认过重量了。”陈琳气得发抖:“我明明看到是‘份’字,服务员还说一份两斤左右,怎么现在不认账了?”对方态度强硬,说“菜单都是统一印刷的,不可能出错,有问题您可以自己来店里核对”。 第二天一早,陈琳带着菜单照片和小票,拉上闺蜜一起去了饭店。找到当初的服务员,对方却改口说:“我当时跟您说的是118元一斤,‘份’字是印刷错误,我们一直都是按斤收费的。”陈琳拿出手机照片反驳:“你看这照片,明明是‘份’字,而且你说一份两斤,要是按斤算,你怎么不提前说清楚?”这时经理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份新菜单,上面“石斑鱼”后面的“份”字被改成了“斤”,他说:“可能是您看的是旧菜单,我们早就更新了,而且海鲜都是时价,按斤收费是行业惯例。” 这话彻底点燃了陈琳的怒火:“旧菜单?我昨天刚拍的照片,你们今天就换了新的?这不是故意造假吗?行业惯例也得提前告知吧,要是知道118元一斤,我根本不会点这么多!”双方争执不下,陈琳拨打了12315投诉,要求饭店退还多收的费用。 陈琳把事情的经过拍了视频发到网上,很快引发热议。网友们纷纷留言:“这就是典型的‘标价刺客’,利用模糊标价坑消费者”“菜单上的‘份’字改得也太快了,明显是心虚”“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点‘198元一份’的龙虾,结账按斤算,花了好几千”“服务员故意含糊其辞,就是为了让消费者上钩”。 还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118元一份,两份石斑鱼最多236元,可按8.6斤、118元一斤算,就花了1014.8元,多收了近800元。“这差价也太大了,相当于变相抢钱!”有网友吐槽。 市场监管部门很快介入调查,调取了饭店的监控和菜单库存。监控显示,陈琳点餐时确实指着“118元一份”的石斑鱼询问,服务员并未明确告知按斤收费,且饭店无法提供陈琳所说“旧菜单”的使用记录,反而有证据显示他们在陈琳投诉后紧急更换了菜单。最终,市场监管部门认定饭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责令其退还陈琳多收的778.8元,并处以5000元罚款。 拿到退款的陈琳松了口气,她在网上分享了维权经历:“大家以后在外吃饭,尤其是点海鲜这种按份或按斤收费的菜品,一定要问清楚价格单位,结账时仔细核对小票,遇到‘标价刺客’别忍气吞声,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其实,类似的“标价刺客”并不少见。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关于餐饮行业价格欺诈的投诉达1.2万起,其中“模糊标价”“单位不符”占比高达68%。有的饭店把“元/斤”的“斤”字印得极小,“元/份”的“份”字却醒目,有的服务员故意不说明价格单位,等消费者结账时才告知按斤收费,让消费者猝不及防。 这些商家看似赚了短期利益,却丢了长远的信誉。餐饮行业的核心竞争力,除了菜品和服务,更重要的是诚信经营。消费者愿意为优质的菜品和服务买单,但绝不容忍被恶意欺骗。一旦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再精致的装修、再鲜美的菜品,也留不住顾客。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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