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网购了一套警服,没事就穿上衣服到街上闲逛,冒充工作人员去做调解。遇到一位老太跟人家吵架,男子假装上前处理问题,但是双方各执一词,男子又没法解决,就拿起一个道具对讲机:“张所,请过来这边...”其实就是在报警,等到真的工作人员到来,他又脱掉衣服,潜入路人之中,趁机拍视频。前后两段视频一衔接,他就发到网上。 深圳新闻网12月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男子就是利用这样的方式,配上“出警”的一些讯息,结合自己剪辑的视频,既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可以吸引流量、博眼球。 吕某真是一个闲人,得有多闲?没事到网上去购买警服,冒充工作人员,竟然想要以此来博流量。 上个月,吕某新到的“工作服”又到了,他穿上衣服,准备到大街上耀武扬威一番。他来到苏家屯附近一处街道,正好就看到一位老太太正在跟一位路人吵架。 吕某见了,感觉时机已至,就打开自己胸前的迷你摄影机,他准备“出警”了。 “你们怎么回事,我正好在附近执勤,有什么需要帮忙?”吕某上前询问。但是吵架的双方各执一词,吕某听的稀里糊涂,根本就办法协调处理。 正在很尴尬的时候,吕某假装拿起一个对讲机,其实也是网购的道具,他拿起来大声讲话:“喂喂!张所,张所,我在这边市场街道,嗯嗯,你过来一下......”听起来像是请求支援,其实就是在悄悄报警。 没有一会,真正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吕某早就悄悄将自己的假衣服给脱了下来,又伪装成为平民站到路人中间。悄悄又把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全部过程给拍摄了下来。 这样,前后一共就有两段视频,吕某回家就开始掐头去尾,将两段视频一衔接,就形成了自己的专属“出警”视频,接着,就是发布到网络上去,想要以此来吸引粉丝。 发布之后的第二天,真正的工作人员在同一片片区,还是苏家屯附近,又发现了吕某的踪迹,很快顺藤摸瓜,了解到他的作案轨迹,当场就给吕某逮个正着。 抓到吕某之后,吕某也老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并且称自己的目的主要还是想要在网上多多吸引粉丝,想要以此来吸收流量,可以博取更多人关注。 正说着,又把自己的账号提交给工作人员看。发现吕某的账号上已经发布了6个相关视频,这6个视频,都是他恶意剪辑之后、随意衔接之后给发布到网络上。 看到视频之后,工作人员感觉吕某的虚荣心非常重,网上这些“表演”真的很无语。前往吕某家中搜查,其家中还真的有一套假警服。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吕某的行为已经违法,被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1.网购平台上销售假的警服,涉事店家是否违法呢? 根据《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可知,警服属于专用装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转卖。如果有店家销售假警服,则直接违反了这一规定。 另外,这一行为还触犯刑法,可能构成买卖专用装备罪,涉嫌诈骗。涉事店家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店家随意生产假警服,并且还挂到网上销售,此举已经构成违法,销售假冒工作制服的店家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 2.随意购买假警服,并且冒充民警,恶意衔接视频发布到网上去,只为满足虚荣心、博眼球,男子的行为触犯了怎样的法规? 根据《刑法》规定可知,警服、警用标志是专用的,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可以持有和使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知,冒充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五百元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者,博取流量,可能还会从重处罚。 吕某的过错就在于,第一,随意购买了假警服,跑到大街上假装自己是工作人员,此举涉嫌冒充专职人员;第二,恶意拼接视频,发布到网上,招摇撞骗,就是为了吸引流量。综合而言,男子触碰了法律红线,必定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看完本案,大家认为吕某的行为过分吗,欢迎一起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