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北平》里,文三经常光顾的寿长街,那里的暗娼一晚3毛钱的价格有点高了吧! 我看这段时候也愣了一下,大概意思就是文三在寿长街找暗娼,结果价钱跟他一天拉散座的收入差不多,放现在想就是干一天活全给花没了。 书里给的物价挺关键,战前北平五分钱能吃一顿正经饭,两三毛钱已经不算随手掏的那种了。 关键是寿长街那环境,用现在的感受比比,确实容易让人觉得反差大。臭水沟、破平房、外加那些被形容得非常“真实”的窑姐儿,我第一次看到也疑惑这价格是不是虚高。 我觉得这里可能容易被误读的一点是,文三常混这种地方,本身就是穷人互相卷着消费,便宜是便宜,但对他来说依旧是一笔大花销。 还有个让我在意的小点:作者写的是战前的物价,可后面文三那次五毛钱的情节已经是北平光复之后,法币贬成啥样原文没给具体数字,但肯定和战前不太一样。 再说个感受,文三每次晚上去、摸黑上炕、先交钱后办事,这些细节看下来,我可能更能理解他为什么偶尔狠心花这三毛钱,有时候不是值不值的问题,是那点可怜的逃避心理。 但从现在人的角度看,把三毛钱换算成现代网约车司机辛苦一天的收入,这对比确实有点扎心。 所以我感觉不是书写错了,更像是时代价码和个人处境的双重尴尬,搁谁身上都得皱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