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预感,以后的贪腐将会越来越少。对白天辉执行死刑,如同一记重磅法律榔头,敲在了

光之流年 2025-12-11 12:03:21

我有预感,以后的贪腐将会越来越少。对白天辉执行死刑,如同一记重磅法律榔头,敲在了全社会对腐败容忍度的底线上。这不仅仅是对一个巨贪的终结,更是一个清晰到冷酷的信号: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的贪腐,死刑,正在从“备而不用”的武器库中,慎重而坚决地取出。 回顾近些年,对贪官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确实罕见。也正因如此,白天辉案才如此震动。他受贿超过8.11亿元,这个天文数字背后,是对国家和人民财富的疯狂掠夺。对他动用极刑,是法律在“数额论”与“危害论”上的一次严厉宣示——当腐败达到某种人神共愤的极致,就必须祭出最严厉的惩罚,以正国法,以平民愤,以儆效尤。 这绝非简单的“以杀止贪”。其深层意义在于,它正在重建一种“代价预期”。过去,一些腐败分子或许心存侥幸,认为即便东窗事发,也难有性命之忧。而现在,这条“保底”的幻想线被彻底击穿。它明确告诉所有掌权者:有些红线,跨越了就是万丈深渊,连回头赎罪的机会都不会有。这种终极震慑,是对潜在犯罪最直接的“成本预警”。 当然,根治腐败,不能单靠刑罚的严厉。它必须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完整制度体系同频共振。白天辉的死刑,正是“不敢腐”这最坚硬一环的强化。它补上了威慑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让制度的笼子带电、带高压电。 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这绝非事不关己的“官场戏码”。一个巨贪的伏法,意味着被蛀蚀的公共资源能得到更严肃的追讨,意味着公平正义的天平得到了一次有力的校准。更意味着,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对于侵蚀其根基的毒瘤,有着刮骨疗毒的决心。 当贪腐的代价清晰到包含“失去一切”,那些蠢蠢欲动的手,或许真的该颤抖了。这是法律的胜利,更是民心所向。一个风清气正的未来,正从这样一个个坚决的判决中,透出更清晰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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