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操作属实是看不太懂。 ​一边嚷着要立法监管境外资助,一边自己学院的经费来源,却

努历人生 2025-12-11 14:39:08

这操作属实是看不太懂。 ​一边嚷着要立法监管境外资助,一边自己学院的经费来源,却成了“没必要公开”的秘密。 立法监管境外资助,初衷其实很明确——防范不当利益输送,维护学术研究、公益项目的纯粹性,避免被境外势力影响,这本身是好事,也是很多国家都会做的常规操作。就像国内之前修订的慈善法,还有针对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条例,都明确要求对境外捐赠、资助进行规范备案,目的就是让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能查得到,经得起监督,这是为了守住公平和安全的底线,没人会反对。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监管的核心,从来都该是“一视同仁的透明”,而不是“选择性的较真”。你这边大张旗鼓要堵境外资助的漏洞,强调“公开透明是底线”;那边自己学院的经费来源,却用一句“没必要公开”轻轻带过,这双重标准,实在让人难以信服。要知道,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的经费,只要是用于公共性的学术研究、教育培养,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就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不是“选答题”,而是“必答题”。 国内正规的高校、科研院所,哪怕是民办的公益机构,只要涉及公共利益相关的经费,都会定期在官方平台公示明细:钱从哪来,花到哪去,每一笔支出的用途是什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比如很多高校的科研经费,会标注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合作资助还是社会捐赠,甚至具体到某个项目的设备采购、差旅费,都能查到记录。这不是麻烦,而是对公众负责,也是对机构自身的保护——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猜疑,才能证明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可“没必要公开”这句话,实在太敷衍了。什么样的经费来源,会“没必要”让大家知道?是来源本身见不得光,还是怕公开后,会和自己喊着的“监管境外资助”形成尴尬的对比?你要知道,公众的质疑,从来不是反对监管,而是反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重标准。你要求别人的经费必须透明可查,自己却捂着藏着,这样的监管,失去了最基本的公平性,也很难让人相信其真正的目的。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选择性透明”,本质上是对规则的漠视。规则的生命力,在于一视同仁的执行,而不是根据自身利益随意变通。如果一个机构,一边强调要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规范别人的经费来源;一边又以“没必要”为由,拒绝公开自己的经费情况,那所谓的“监管”,就很容易变成用来约束别人、便利自己的工具,反而会破坏整个体系的公信力。 你见过哪个合规的公共性机构,敢公然说自己的经费来源“没必要公开”?你遇到过类似“双重标准”的事吗?学术研究需要纯粹的环境,经费的干净是基础;教育培养关乎未来,每一笔钱都该用在刀刃上。如果连经费来源都不敢公开,哪怕没有境外资助的问题,也难免让人猜疑:这笔钱是不是有附加条件?是不是存在利益交换?是不是偏离了机构本身的宗旨?这些猜疑,不是公众没事找事,而是机构自身不透明造成的。 监管境外资助,是为了守住底线;公开自身经费,是为了证明自己在底线之上。这两件事,本就该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矛盾的。你不该一边拿着“监管”的尺子去衡量别人,一边又给自己的“不透明”找借口。真正的规范,应该是对所有经费一视同仁:境外资助要监管备案,境内经费也要公开透明,没有例外,没有特殊。 公开透明,从来都不是监管的对立面,而是监管的基础。只有当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经费,都能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监管,才能让大家放心。反之,搞双重标准,对别人严、对自己松,不仅会让监管失去意义,还会透支公众的信任,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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