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微信公号消息:近日,中国与菲律宾两国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开展执法合作,成功拦截并遣返涉嫌职务犯罪的重要红通人员郝某,其涉案金额高达约9.7亿人民币。 字数越少,往往事越大,郝某是何方神圣?她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竟然成了重要“红通”人员?坊间传闻:郝某姓郝名斌,曾是手握项目审批、资金调配核心权力的国企高管。 2019年至2022年期间,郝某与同伙勾结,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合作合同,并设立空壳公司将国有资金以“预付款”“保证金”等名义分批转移,通过地下钱庄、虚假跨境贸易等渠道完成资金洗白,累计侵吞公款9.7785亿元。 2024年在相关部门启动调查前夕,郝某销毁证据后携赃款潜逃至东南亚。之后,她规划了从新加坡飞往马尼拉,再转机前往美国的逃亡路线。抵达马尼拉后,菲律宾移民局借助“预先旅客资讯系统”比对数据库时,精准锁定了郝某,最终成功将她遣返回国。 通过红通人员“郝某”被成功遣返,再一次印证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俗言。想一想,做为一名女性,郝某也太大胆,在手握项目审批、资金调配核心权力仅仅三年时间,竟然侵吞公款接近10亿元。 通过近几年对经济领域犯罪审判,如果是贪官,贪污10亿以下很可能判死缓。那么,已经被成功遣返的郝某是否也应该判死缓?对此,有网友研判:郝某不属于贪污,属于涉嫌挪用公款,其刑期起点应该为十五年。再则,郝某属于被遣返,怎么判刑,遣返之前一般都与被遣返国有约定。所以,郝某究竟会怎么判,是否会从轻,请网友们拭目以待吧! 网友们有点不解,这些年反贪力度越来越大,而经济犯罪的资金却越来越多,一般查出来的贪官都是几千万、上亿,甚至十几个亿,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有什么办法让他们止住贪念?是不是对贪腐分子惩治的有点轻了? 所以,网友们建议:凡是贪污犯,一律不得减刑,50万判5年、100万判10年、1000万判20年、5000万无期、1亿及以上,执行死刑……这种力度惩治经济犯罪,支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