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赖了!”重庆,一家老小住在酒店四个月,拖欠4153房费不肯搬走!老板:

清清图文 2025-12-11 17:21:47

“太无赖了!”重庆,一家老小住在酒店四个月,拖欠 4153 房费不肯搬走!老板:“我说房费免了,再倒贴他 500 块钱搬家费他也不愿意搬走!”房客:“你算哪把夜壶,让我走?”网友:一个善良的老板娘,一个毫无底线的老赖!看的人直摇头!难道这种情况报案都没用吗? 鞠老板经营一家酒店,吴先生带着家人入住后,按约定支付房费。而从10月8日开始,吴先生拖欠房款共计4153元。尽管鞠老板多次尝试协商,吴先生坚持自己没有钱,声称是由于法院判决的赔偿还未到账,拒绝搬离酒店。鞠老板出于善良和人道考虑,不愿强行赶人,甚至表示只要吴先生一家搬走,就不追讨欠款。然而,吴先生却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甚至恶语相向。 欠款行为本身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债务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吴先生在有偿住宿的情况下拖欠房费,是法律上的债务违约行为。 酒店房间属于酒店合法财产权,房东有权收回财产使用权。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酒店经营者有权在合法程序下要求欠款,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善后事宜。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酒店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比如申请法院判决,强制执行,驱逐违约一方。强行驱逐须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不能私自拆除门锁或采取暴力措施。 如果吴先生一家在酒店内持续赖着不走,并且拒绝付款,且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可能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尽管法律支持物业依法维护权益,但从人道角度,鞠老板出于善良考虑,不愿采取激烈手段。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协调和合法的程序应优先考虑,既维护自己的权益,又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鞠女士应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判决欠款并依法强制执行,同时申请法院判令吴先生一家迁出。 证据保存: 保留所有沟通、缴费凭证、录像等证据,以备诉讼使用。 避免暴力: 不要自行拆门或采取激烈措施,以免引发法律责任或人身安全风险。 公共资源: 在必要时,可请求警方协助保障法治秩序,依法解决问题。 从法律上看,吴先生拖欠房费、赖在酒店不走的行为已经超出合法权益范围,涉嫌违约和可能的扰乱公共秩序。酒店方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拒绝私自行动。社会应弘扬法治精神,不能以私力救济代替法律程序,否则只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法律尊严的破坏。 面对类似事件,依法为先、文明维权,始终是正确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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