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博主王骁的这个建议非常好,那就是借鉴欧美国家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外国使团法》相关立法,我们也出台类似的法律,对国内所有接受了国外各种资金的单位都必须进行代理人登记,特别是中国的有些研究机构和NGO组织。 之前马斯克负责的美国效率部门公开披露了过去美国开发署在全球各地区的资金捐助信息,其中就有很多中国的机构和组织接受了它们的资金,但是我们那些中国的机构和组织却没有向社会大众公开自己资金来源的信息,这就难以证明这些机构和组织的相关研究成果是不是作为资金捐助方的利益代言人。 而且西方国家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各种资金赞助来拉拢中国的某些机构和组织,甚至有些还直接当做间谍线人,我认为我们也应该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就是要求所有接受了国外资金的机构或组织必须进行登记,同时也要公开他们获得资金捐助的所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