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妈妈带娃玩秋千摔断3指,物业拒赔引众怒:非业主就该自认倒霉? 浙江嘉兴这场纠纷,戳中了无数家长的痛点:带娃出门玩耍,谁能料到一次普通的秋千体验,会让孩子摔断3根手指?更让人堵心的是物业的双重反问,既否认责任,又质疑受伤事实,难怪孩子爸爸当场怒怼:“不是业主就不能来玩吗?” 其实这场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外人能不能进小区”,而是安全保障该不该分身份。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法定的维护和安全保障义务,这份责任不会因为使用者是业主还是访客就失效。就像商场的电梯不会只保障会员安全,公园的长椅不会拒绝非本地游客,小区的秋千既然没设“业主专属”标识,也没被围栏封闭,本质上就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物业怎能用“非业主”当免责金牌?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物业“怎么证明是在我们这摔的”这种诛心之问。孩子受伤后,家长满心焦急寻求说法,换来的不是半句慰问,而是冰冷的证据质疑。小区里的监控、目击者的证言都是可以核实的线索,物业不主动排查设施隐患,反而先给受害者设置举证障碍,这种处理方式难怪引发网友热议:“难道要家长带娃出门先拍视频留证,才能保障权益?” 但话说回来,家长也得敲响警钟。带孩子进入非所属小区使用游乐设施,监护责任不能缺位。如果孩子是因追逐打闹、违规玩耍导致受伤,家长确实要承担主要责任。可反过来想,要是秋千存在螺丝松动、缺少防护垫等安全隐患,而物业没能及时维修,也没设置警示标志,这种情况下再强调“非业主”身份,就显得格外苍白。 此前最高法公布的类似案例早已明确:非业主因小区设施隐患受伤,物业未尽维护义务需担责。这场纠纷真正该讨论的,是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边界——物业不能把“对外人开放”和“保障安全”对立起来,要么明确禁止非业主使用并做好隔离,要么就尽到同等的维护责任;家长也要绷紧安全弦,无论在哪都要看好孩子。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非业主孩子能使用小区游乐设施吗?如果受伤,物业该担责吗?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物业拒赔引热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