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中国的暴行(三)——大野泰治的残暴 大野泰治1902年出生在日本高知县,1

山贼爷 2025-12-18 12:28:04

日本在中国的暴行(三)——大野泰治的残暴 大野泰治1902年出生在日本高知县,1934年12月,志愿充任伪满洲国警务指导官。 主要在滨江省(今黑龙江部分地区)活动,曾任伪滨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科外事股长,1938年10月被派往晋北。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投靠国民党阎锡山部,任太原绥靖公署炮兵集训团上校教官。 1950年12月12日在山西被逮捕,后关押于抚顺战犯管理所,其笔供与罪行成为重要证据。 其主要罪行如下: 1、1935年8月,横道河子警察署(今属黑龙江海林),将约20名被捕中国人拘禁拷问,其中2人以“抗日思想浓厚”为由被斩首,头颅被烧焦,脑浆被声称用于配药并被吞食。 2、1936年2月,珠河县公署(今黑龙江尚志),对被捕的抗日英雄赵一曼(时年27岁)进行近两小时的残酷拷问,用手握、用鞭刺其手腕枪伤伤口,逼问组织情报。 3、1936年8月-1937年6月,阿城县(今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命令保甲自卫团杀害抗联人员时割下耳朵作为凭证,期间自卫团割下8名抗联人员的耳朵和1人的头颅送至县公署。 4、1937年2月,因嫌一名约40岁的患病乞丐“非常脏”,命令日人警士将亚砒酸(砒霜)放入馒头内将其毒杀。 5、1937年8月,阿城县永增源,对一名约30岁的抗联粮食工作员进行一小时皮鞭拷打,确认为抗日分子后,命令警察指导官伊藤巡官将其杀害。 根据其1954年11月的笔供,在1935年至1945年间,他直接参与或命令共杀害中国人35起,共654名,拷打37起,724名;强奸9起,14名,放火烧毁民房约146间;掠夺粮食64000吨、银洋3600元。 大野泰治的暴行模式(如屠杀平民、活体实验、强奸等),与之前提到的菊地修一等其他在东北及华北活动的日本战犯高度相似,是日本军国主义暴行普遍性的一个具体例证。 当年日军在中国及东南亚的罪行简直罄竹难书,如今虽然已经过去几十年,但日本至今拒不认错毫不悔改。如果我们讲这些历史遗忘,那日本军国主义罪恶的屠刀有一定会再次夹在我们的脖子,我们未必还有再一次的幸运逃脱。 历史必须铭记,我悲自当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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