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投毒毒狗被判4年,咋还有人说“解气”?这事儿根本不是“爱狗”和“厌狗”的对立,而是公共规则被两头无视的闹剧! 张某用禁售的氟乙酸钠毒狗,往小区公共区域投毒,本质是拿所有人的安全赌,别说孩子可能误食,连路人都有风险,判得一点不冤。但反过来想,11条狗中招,要是都牵绳戴嘴套、保持50公分距离,哪能随便吃到地上的东西?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明确了,遛狗不牵绳就是违法,可有些狗主总把“我的狗不咬人”挂嘴边,无视邻居的困扰。真要解决矛盾,不能靠极端报复,也不能纵容不文明养犬,该查投毒者,也得追究违规狗主的责任。 公共空间不是某个人的专属,养犬自由得有边界,维权也得守底线。你觉得该怎么平衡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的权益?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