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回应仇英《江南春》,谎话连篇! 南京博物院回应《江南春》被拍卖一事,明显漏洞百出,一句“捐赠的是伪作”简直是把公众当傻子,露了马脚,这里面水太深。 1959年,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后人,抱着一腔爱国情怀,对南博信任无疑,真心诚意地把137件“虚斋旧藏”的宝贝“无偿”捐给南博,其中就有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图卷——这可是载进捐赠名录的稀世珍品。 现在,这幅图卷竟然堂而皇之出现在北京的拍卖会上,估价飙到8800万元。要不是庞家后人及时举报,这件本该躺在博物馆里的珍贵文物,恐怕早就被人私下卖钱了。 面对舆论质疑,南博甩出的回应堪称离谱:说“失踪”的5件捐赠文物都是“伪作”。这话没人信,因为谎话就是谎话,经不起追问: 1、拍卖会上的《江南春》被拍卖行认定为真迹,还敢标8800万的高价,必然有专业鉴定背书;可南博说捐赠的是“伪作”,那么这幅真迹又是从哪儿来的? 公开资料里,这幅画的传承脉络清清楚楚,只有庞家捐赠这一个合法来源,真迹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2、南博口口声声说文物是伪作,却拿不出任何权威鉴定报告,既不说谁来鉴定的、有没有鉴定资质,也拿不出鉴定依据和对比细节。 反观拍卖行,高价拍卖必然公示鉴定环节和核心证据,两相对比,谁在空口说白话,谁在拿证据说话,一目了然。 3、退一万步说,就算南博当年真把真迹当成伪作收下,那也是严重的鉴定失职,如此不专业的、丢人现眼的管理,简直是文物管理部门的奇耻大辱! 4、现在南博凭什么无凭无据地说当年捐的是“伪作”?这不是侮辱博物馆前辈的专业水平吗?不是打捐赠者的脸、伤捐赠者的心吗?以后谁还愿意为国家捐文物啊?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呼吁公民捐文物啊? 南博从头到尾都在回避最关键的问题,越回避越证明心里有鬼!国有博物馆对馆藏文物,尤其是捐赠的珍贵文物,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和纸质台账,文物的入库、保管、修复、调拨每一步都得记录在案,而且珍贵文物的处置必须经过文物主管部门层层审批。 可南博既拿不出这批文物的管理台账,不能证明文物的去向,也拿不出任何审批文件,不解释文物是怎么流出馆藏的。一句“伪作”就想打发公众,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没有台账、没有审批,这不是违规处置是什么?这不是监守自盗的嫌疑又是什么? 南博的回应引发公众的猜测:这里面要么是文物管理漏洞大到离谱,要么就是藏着见不得光的腐败勾当。 这绝对不仅是简单的违规,若查证属实就是违法犯罪: 若南博未经审批擅自处置馆藏文物,将触犯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单位被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最高可获刑3年。 若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倒卖文物牟利,可能触犯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量刑更重;同时还可能触及倒卖文物罪,本案8800万的标的额已远超“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根据《文物保护法》,这类行为绝非“整改就能过关”,一旦构成犯罪,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正拭目以待,正等着一个彻查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