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参加华山一日游,在爬山脊时翻过护栏后坠亡,事后男子女儿获超百万赔偿,

怪兽瞎蹦跶了 2025-12-19 01:33:17

陕西,一男子参加华山一日游,在爬山脊时翻过护栏后坠亡,事后男子女儿获超百万赔偿,却仍不满,又将华山旅游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26万,旅游公司称景区有警示牌和安保,已尽义务;保险公司认为男子非意外死亡,都不愿赔。此事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事情得从那次看似普通的一日游说起,男子姓郑是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为了这趟华山之行,他特意报了旅行团,还额外给自己买了一份旅游安全保险,按理说也是做足了准备。 华山的险峻不用多说,尤其是西峰气象站附近的那段山脊,就像一条窄窄的脊背凸在半空,正常人走到这儿都得屏住呼吸,紧紧抓着旁边的铁链,生怕出一点意外。 可监控拍下来的画面,却让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郑某走到那段险峻山脊后,完全没把安全当回事,反而做出了一连串疯狂的举动。他先是莫名其妙地翻过了用来保护游客安全的护栏,整个人趴在护栏外侧那一点点可怜的立足之地,之后更离谱竟然在护栏外连续翻滚了三圈,接着又双脚向下一勾,一系列危险动作之后,悲剧终究还是发生了,他没能稳住身体,直接坠入了万丈深渊。 家里的顶梁柱就这么没了,郑某的家人悲痛万分,不过事故初期,理赔流程走得还算顺利,旅行社投保的保险公司很快赔付了 503800 元,郑某自己买的那份保险也生效了又赔了 60 万,两笔钱加起来超过 110 万,这在人身意外事故里,算是不少的一笔补偿了。 可郑某的女儿却始终过不了心里那道坎,她在整理父亲遗物、复盘整个事件时,注意到了一个细节,父亲坠崖后景区的救助速度似乎不够快,她坚持认为正是景区在黄金救援时间里没有展开有效救助,才彻底切断了父亲生还的最后一丝可能,于是她一纸诉状把华山旅游集团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 126 万余元。 这一下华山旅游公司觉得特别委屈,他们表示那段险峻的山路上,警示牌几乎一步一个,广播里也循环播放着安全须知,安保人员还在不间断巡逻,能做的安全保障都做了。 一个几十岁的成年人,非要无视所有警告和防护,主动翻出去 “玩命”,这怎么能怪景区呢?和景区绑定的保险公司态度也很强硬,意外险赔的是 “意外”,郑某这种主动翻越护栏、做高危动作导致的身亡,根本就是 “自找的”,不在理赔范围内,坚决不愿赔。 双方就这么僵着,这事儿也从单纯的事故赔偿,变成了一场法理上的博弈,按常理说郑某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知道危险还故意破坏规则,这就是典型的 “自甘风险”,后果本该自己承担,这也是保险公司敢硬气拒赔的原因。 可法院审理案件,不光看事前的行为,还得看事后的作为,郑某女儿抓得最准的一点,就是法律里说的 “安全保障义务”,景区的责任不光是事前装护栏、挂警示牌,还包括事后的救助。 就算游客是自己违规掉下去的,景区作为经营管理者,也得证明自己在第一时间尽了最大努力去救援,要是救助不及时、不专业,那就是没尽到义务,得担责。 而且要说明白的是,之前那 110 多万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意外险理赔,和这次起诉的侵权责任赔偿不是一回事两者互不冲突,不能说拿了意外险赔偿,就不能再追究景区的管理责任了。 法院最后审理下来,就像把责任掰得明明白白,首先肯定了郑某无视警示、主动翻越护栏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所以他得自行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但同时也指出,景区在郑某坠亡后的应急处置有短板救助不够及时,属于没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部分次要责任景区不能推脱。 既然景区有责任,那它投保的责任险就得启动,哪怕郑某的行为不算常规 “意外”,但因为景区管理有瑕疵,保险公司也不能全盘推脱。 最后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让人意外,既不是像家属要求的那样赔 126 万,也不是景区和保险公司坚持的 “不赔”,而是判决华山旅游集团投保的保险公司,向郑某女儿支付 101894.05 元赔偿款,精准到了分。 这个数字虽然远低于索赔金额,但传递的信号却很明确,游客自己肆意妄为,就得为自己的生命买单,大部分后果得自己扛,可作为开门做生意的公共场所,哪怕面对的是违规的游客,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候,要是没拼尽全力去救,那该担的法律责任也躲不掉,这判决不光给华山景区提了醒,也给所有涉险景区的管理者敲了警钟。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0 阅读:39
怪兽瞎蹦跶了

怪兽瞎蹦跶了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