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一男子和朋友旅居时租了辆新能源车,还车时被车行索赔1000元漆面损伤费。男子协商赔了600元后觉得不太对劲,于是查看了监控,发现车上的划痕竟然是车行员工干的。男子气得报了警,后涉事员工被行政拘留。男子要求车行退钱,谁知车行却表示退钱可以,但不能再追究任何责任了。(来源:江苏经济报) 王先生和朋友孙先生相约到大理旅居一段时间,好好放松一下。由于大理各景点相距太远,坐公共交通设施并不方便,所以二人就在当地的一家车行租了辆新能源车。 11月29日,通过线上平台,二人选了某租车行的一辆新能源轿车,租金一天只要30元,性价比很高。当晚,二人开车游玩结束后,将车停在民宿外面的路边上。 次日下午3点多,二人起床后开车去还车,然后准备去下一站。验车的员工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右后方保险杠的位置的漆面会破坏严重,所以提出了1000元赔偿。 王先生和朋友求了半天的情,对方才松口只要赔600元。见无法再压价了,王先生只得付了钱。 事后,孙先生越想越不对,好像开车时并没有撞到什么,怎么会出现划痕?孙先生再次来到民宿外面巡查了一下,发现隔壁工厂安装了一个监控,于是在12月4日,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了警。 后根据警方调取的工厂监控录像,显示11月29日晚上23点48分,一名戴帽子、口罩的男子走到车旁,先确认了车牌,接着就蹲在右后方保险杠的位置划车,全程4分钟左右。 孙先生从对方身上所穿的衣服,一下就认出来是租车行的。但孙先生不理解,租车行距离住的民宿有4公里,对方是怎么找到的?后经了解得知,原来租的车上都安装了GPS定位器。 12月5日,警方对此事进行了立案。12月11日,那位划车的员工被处以12日的行政拘留,800元的罚款。 员工被行拘后,租车行的负责人立即联系孙先生,主动提出要退还600元赔偿,但他提了个要求:“划车是员工个人行为,与租车行无关,你们不能再以任何理由追究我们的责任,不管是网上还是其他渠道。” “这钱本来就是我的,为什么还要加条件?”孙先生觉得不合理,暂时没收钱。 有网友表示:“云南那边的租车行套路太深了,就是把客户当肥羊宰。 还有网友表示,租车行老板不让再追究,这意思就是下回还要继续坑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租车行员工故意划车,给王先生二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所以这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也许会有人质疑,这员工划的是租车行的车,毁坏的是自己车行的财物,为何还要被拘留? 其实,在王先生二人租下这辆车时,在租车合同结束前,这辆车的使用权就在王先生手中。 此外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在车辆出租期间,车损是由王先生来承担的。 既然如此,车行员工给王先生租来的车造成损失的,那应当由车行员工来赔偿。 租车行负责人说划车是员工个人的行为,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如果在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是受租车行指示的情况下,员工划车的行为的确只能算是个人行为。 但是员工用了公司的GPS定位找车,即使是他的个人行为,公司也存在管理上的过错,所以公司应当退还这600元的赔偿。 最后,游客们去外地旅游时,租车自驾的确是很方便,但租车时一定要注意,谨防上当受骗。其中合同的内容一定要仔细检查,同时也要注意下车辆的情况,尤其是漆面,最好是拍视频留证,以防对方耍诈。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