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儿子作无罪辩护,这真的是在捍卫正义吗? 近日,湖南永州“90后医生刘某强奸未成年人案”的再审,因被告父亲——一名前检察官——亲自出庭作无罪辩护,引发舆论哗然。 根据案情,刘某与两名年仅13岁左右的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事实清晰。一审判决八年,二审虽维持定罪,却以“未使用暴力、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减刑至六年。其父刘志军更以辩护人身份,在再审中直接提出无罪辩护。 法律面前,究竟是谁在“量刑不当”?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以强奸论处,并从重处罚。本案中,受害者均系幼女,情节严重。二审的“从轻”理由,已与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相悖。而作为前法律监督机关官员的父亲,不仅未反思子女教育,反而利用专业身份挑战司法底线,试图为恶性犯罪脱罪,这无疑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巨大嘲讽。 权力与专业,不该成为脱罪的工具。 此案已超出个案范畴,演变为一场对司法平等和特权思维的公开拷问。法律的天平,绝不能因辩护人的特殊身份而倾斜。我们期待再审法院能坚守底线,作出经得起法律与民心双重检验的判决。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捍卫司法公正,容不得半点“父爱”的私心僭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