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博《江南春》等文物处置争议,必须一查到底 明代仇英《江南春》画卷从南京博物院的捐赠清单,沦为被低价变卖后现身拍卖市场的“天价藏品”,同批次5件捐赠文物去向成谜,这场跨越数十年的文物处置争议,不仅刺痛了捐赠者后裔的心,更触碰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底线。此事绝非简单的“鉴定失误”或“程序瑕疵”,而是涉嫌违规处置国有文物、损害公共利益的严重问题,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还历史、捐赠者与公众一个公道。 一查到底,要厘清“伪作”鉴定的真相。作为庞莱臣后人1959年捐赠的137件珍贵书画之一,《江南春》被南博以“伪作”为由剔除馆藏,1997年调拨至省文物总店,2001年以6800元低价售予“顾客”。但明代“明四家”仇英的真迹流传稀少,该画作传承有序,市场认可度极高,当初的鉴定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保留完整的鉴定记录与分歧意见,都亟待核实。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鉴定应组织专业力量,记录重要分歧,而南博至今未公开完整鉴定档案,难免让人质疑鉴定结论的客观性。 二查到底,要追查文物流转的完整链条。从南博调拨到文物商店出售,再到现身拍卖市场,《江南春》的每一次流转都应留有清晰记录。但现有信息显示,出售记录仅标注“顾客”,未披露具体买家,后续如何辗转流入收藏市场、关键知情人离世前是否留下线索,这些疑点都需要逐一破解。更令人担忧的是,同批次另有4件文物以同样理由被调拨后去向不明,若缺乏完整流转档案,可能存在更大规模的利益输送。依据《文物保护法》,国有文物处置必须履行严格审批手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出售馆藏文物,南博的处置流程是否合规,亟待监管部门介入核查。 三查到底,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文物是国家公共财富,博物馆作为保管单位,负有科学管理、妥善保护的法定职责。南博在未充分告知捐赠者后裔的情况下,擅自处置捐赠文物,且对处置去向讳莫如深,违背了捐赠者“奉献国家、公之于世”的初衷,也违反了藏品管理的公开透明原则。无论是当初的鉴定决策、调拨审批,还是后续的出售操作,凡涉及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都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以“符合当时规定”为由逃避追责。 文物不语,却见证着历史传承;制度有形,更应守护文化根脉。《江南春》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单个博物馆的管理漏洞,更是文物处置领域鉴定权垄断、流程不透明、监督缺位等共性问题。唯有通过全面深入的调查,还原事件全貌,严肃追究责任,完善文物鉴定、处置、监督的全流程制度,才能堵住漏洞,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文化遗产保护容不得半点马虎,公共信托责任更不能肆意践踏。对《江南春》等文物处置争议一查到底,既是对捐赠者无私奉献的尊重,也是对国有文物安全的守护,更是对文化自信的捍卫。期待相关部门拿出较真碰硬的态度,让真相浮出水面,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每一件文物都能在健全的制度保护下安然传承。
对南博《江南春》等文物处置争议,必须一查到底 明代仇英《江南春》画卷从南京博
听莲芹声
2025-12-25 16: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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