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6岁独身的蒋女士10月份突发脑溢血,远亲吴先生无法动用她的存款为她救命,只能自己垫付3万多医疗费。 蒋女士不幸于12月14日去世,她的全部财产作为无主财产由民政部门接收,吴先生想动用蒋女士的钱为她买块墓地,并为她举行一个有尊严的追思会,也遇到障碍。 蒋女士生前在上海一家外企从事行政工作,性格独立内敛,因常年独居,身边少有亲近的亲友,仅与远房表哥吴先生保持着有限联系。 吴先生比蒋女士年长十岁,在上海本地生活,两人平时逢年过节会互相问候,偶尔约着吃顿饭,算是蒋女士在上海最亲近的人。 2024年10月中旬的一个清晨,社区网格员上门走访时,发现蒋女士倒在自家客厅,意识模糊、口角歪斜,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联系了吴先生。 吴先生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脑溢血,病情危急,需要立即手术,前期治疗费用就需要3万多元。 情急之下,吴先生想动用蒋女士的个人存款支付医疗费,可他既没有蒋女士的银行卡密码,也没有她的授权委托书,银行明确表示无法配合提取款项。 看着病床上昏迷不醒的蒋女士,吴先生没有丝毫犹豫,当即拿出自己的积蓄,垫付了手术费和前期治疗费用,前后共计3.2万元。 手术后,蒋女士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被转入重症监护室观察,吴先生承担起了照料责任,每天往返于医院和家中,为她打理生活琐事,对接医生了解病情。 期间,吴先生也曾多次联系银行和民政部门,咨询如何动用蒋女士的财产支付后续医疗费,却因手续不全、无合法授权等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吴先生,蒋女士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早已去世,无法定继承人,其财产在法律层面属于无主财产,需待其去世后按程序处理,生前无法随意动用。 尽管后续治疗费用持续增加,吴先生也只能咬牙坚持,偶尔向身边亲友借支,尽力维系蒋女士的治疗。 但天不遂人愿,经过近两个月的救治,蒋女士还是因病情过重,于12月14日在医院去世,临终前始终未能苏醒。 料理后事时,吴先生首先想到的是用蒋女士的财产,为她买一块合适的墓地,再简单举行一场追思会,让她走得有尊严。 他再次联系民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了自己垫付医疗费的凭证,希望能从蒋女士的无主财产中支取部分款项,用于购置墓地、举办追思会,同时报销自己垫付的医疗费。 可相关部门表示,无主财产的处置有严格的法律程序,需先由民政部门依法接收、登记造册,再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用于公益事业,个人无法直接申请支取用于此类事宜。 这一结果让吴先生十分无奈,他并非贪图蒋女士的财产,只是不想让独居的表妹身后凄凉,也希望能收回自己垫付的医疗费。 蒋女士的存款加上房产,总价值超过200万元,却因无合法继承人,只能按无主财产处理,连为自己购置墓地的费用都无法动用。 此事被吴先生的朋友偶然提及后,引发了身边人的讨论,有人觉得法律程序过于僵化,未能兼顾人情常理;也有人表示,无主财产的处置需依法进行,避免产生纠纷。 吴先生没有放弃,在朋友的建议下,咨询了律师,律师告知他可以整理好垫付医疗费的凭证、为蒋女士料理后事的相关支出票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从无主财产中优先受偿。 同时,律师表示,对于购置墓地、举办追思会的诉求,可向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争取通过协调解决,兼顾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 吴先生随即着手整理相关材料,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同时向民政部门提交了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蒋女士的情况及自己的诉求。 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十分重视,安排专人对接此事,核实了吴先生垫付医疗费的情况及为蒋女士料理后事的意愿。 经过多方协调,民政部门与法院达成初步共识,考虑到吴先生的善意付出及蒋女士的身后体面,同意从蒋女士的无主财产中,优先支付吴先生垫付的3.2万元医疗费。 同时,批准从财产中支取2万元,由吴先生负责为蒋女士购置墓地、举办简单的追思会,剩余财产则按规定上缴国库,用于公益事业。 拿到协调结果后,吴先生松了口气,立即着手筹备蒋女士的后事,为她挑选了一块环境安静的墓地,邀请了几位认识蒋女士的亲友,举办了一场简单而庄重的追思会。 追思会上,吴先生讲述了蒋女士生前的点滴,在场的人都为这位独居女士的一生感慨不已。 此事也引发了关于独居人士财产处置及身后事宜的思考。 信源:46岁独居女子离世,表弟想用遗产买墓地受阻!官方通报其遗产归属-光明网
上海46岁独身的蒋女士10月份突发脑溢血,远亲吴先生无法动用她的存款为她救命,只
洲金讲坛
2025-12-26 1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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