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 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 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 他发声针对两个事:第一,近几日我们的法律中出现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第二,立法者本身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 卢麒元的这番言论,并非空穴来风,很快在学界和舆论场引发热议。 支持者认为其直击要害,点出了立法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质疑者则觉得主张过于极端,政审的范围和频次难以界定。 抛开争议,其言论背后折射出的,是对立法独立性、安全性的深层关切。 所谓“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核心逻辑在于法律作为社会运行的根本准则,直接决定了资源分配、权利义务的边界。 若在立法环节被外部力量渗透,或是出现利益绑定,制定出的规则可能偏离本国国情,损害国家和民众的核心利益。 卢麒元提及的“优先采用国际标准”条款,正是这一担忧的具体落点。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标准的借鉴与融合本是常态,但其前提必须是符合本国实际、维护国家主权。 部分领域盲目强调“优先采用”,可能导致本土规则被边缘化,甚至在关键领域丧失话语权。 比如在金融、科技等核心领域,国际标准多由少数发达国家主导制定,背后暗藏其利益诉求。 若不加甄别地优先适用,可能为外部资本干预国内市场、规避监管留下空间,最终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而关于立法者背景与利益冲突的政审,更是直指立法公正的核心前提。 立法者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其自身立场、背景及利益关联,直接影响立法的公正性和倾向性。 现实中,部分立法参与者可能存在海外资本关联、利益集团背书等情况,若缺乏严格审查,难免在立法过程中掺杂私利,导致规则偏向少数群体,损害大众利益。 卢麒元主张“每次参与都要政审”,本质上是希望通过常态化审查,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确保立法者站在公共利益立场履职。 不过,这一主张在实践层面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当前我国对立法参与者已有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回避制度,明确禁止与立法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参与相关环节。 若强调“每次参与都要政审”,需进一步明确政审的范围、标准和流程,避免过度审查影响立法效率,同时防止权力滥用。 学界普遍认为,立法的核心是平衡各方利益、兼顾国情与发展需求,而非单纯排斥国际经验或强化审查力度。 对于国际标准,应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本土化适配。 在一些通用性、技术性领域,如国际贸易、环境保护等,合理借鉴国际标准可降低合作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但在国家安全、民生保障等核心领域,必须坚守本国底线,以国内法为准绳。 针对立法者的利益冲突问题,更应侧重完善现有监管体系。 通过公开立法参与者的背景信息、建立利益冲突申报制度、强化事后监督问责等方式,形成全流程制约机制。 同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听证、征求意见等形式,让大众意志融入立法过程,形成多元制衡的格局。 卢麒元的发声,虽观点尖锐,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立法权作为国家核心权力,必须牢牢掌握在维护本国利益的手中。 在复杂的国际格局下,外部势力对我国的渗透方式日趋隐蔽,立法环节的风险防控不容忽视。 但防范风险不等于封闭保守,更不能因噎废食。 关键在于把握好“开放与自主”“借鉴与独立”的平衡,建立科学、严谨的立法风控体系。 一方面,要强化立法的独立性审查,确保每一项规则的制定都以国家利益和民众福祉为出发点;另一方面,要保持开放心态,合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让法律既符合本国国情,又能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 舆论场的热议,也反映出公众对立法公正的高度关注。 这提醒相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要进一步提升透明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化解公众疑虑。 对于学者提出的不同观点,应理性对待、择善而从,将合理建议融入制度完善过程中。 毕竟,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正与适配,唯有守住立法的初心,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立法环节的风险防控、利益平衡机制也将逐步完善。 卢麒元的主张或许难以完全落地,但其中蕴含的风险意识,将为我国立法工作的提质增效提供重要启示。 在全球化与本土化交织的背景下,唯有坚守自主、严控风险、广纳民意,才能制定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良法,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 信源:果不其然!中国学者卢麒元突然提出了"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的主张!-搜狐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