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男子以分手前见“最后一面”把女子约到酒店,他让女子闭眼睛,骗她说有礼

静听心雨 2025-12-29 17:34:55

山东聊城,一男子以分手前见“最后一面”把女子约到酒店,他让女子闭眼睛,骗她说有礼物相送,可女子这一闭眼睛,男子把她杀害了,女子的父母直接把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事情是这样的:陶某和董某原本算情侣,后来相处半年多,陶某感觉对方性格暴躁、情绪化,觉得日子没法过下去,就果断摊牌说分手。 谁成想,董某一毛不拔,死活不甘心,缠得陶某头都大了。 终于,他撂出一句话:“就最后见你一面,咱俩好聚好散”,听着倒挺深情的,陶某心想:也好结束这纠缠,立马答应。 约定那天下午,陶某照约来到了酒店8325房间(就是聊城那家酒店)。 到了之后,董某深情款款地说:“闭眼,我给你个分手礼物”,陶某信以为真,闭上了眼。 下一秒刀光一闪,脖子一阵剧痛,陶某当场倒地。 她本能地拖着力气往门口爬,想喊救命,结果董某一把抱回床,用被子死死捂住头,连挣扎的机会都不给,直到她没了动静。 案发当晚差不多是傍晚6点半,凶手钻得挺深,手段也够狠。 事后公安抓到董某,刑事责任都处理了。 可陶某的父母心疼到骨子里,一咬牙把酒店也告上法院,理由是:酒店明明该查身份证登记,可偏偏就给陶某漏登记,安全保障没做到位,要赔他们10万块精神损失费。 一审、二审两级法院看过案卷后都直接驳回了赔偿请求:酒店办完房登记是给住店的董某登记了,至于陶某当时去给前任最后一面,酒店并不认识她,访客没登记确属行政小违章,可这种事跟酒店能防得了凶手下手扯不上因果。 更重要的是,客房一旦有人入住就成了私密空间,酒店也不可能24小时盯着、偷拍客人房内行为。 法律只要求酒店对可预见、可防范的公共区域风险负责,比如消防、监控走廊之类;像这样连“闭眼送礼”套路都想不到的隐蔽杀人,更超出它的合理责任范围。 法院还引用了《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没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的要担责;但前提是要能预见、能防范的风险。 董某这一出狠招,不登记能登记,登记了也一样能下手,责任在凶手本人,酒店没必要为此背锅。 这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恋爱分手别图一时感情用事,碰到纠缠不休的前任,要事先通知家人、朋友,让他们在场或者视频连线,千万不要一个人去酒店和前任见面,毕竟生命安全第一,要多留个心眼,一旦出事了后悔莫及。 法院判得也算靠谱:确认酒店履行了正常登记和公共区域安保巡查义务,不用为客房里第三人的蓄意犯罪担责。 所以,别轻信前任的甜言蜜语,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要了解清楚一个人的人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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