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挣钱,又想图轻松!永康,徐女士花高价请了育儿嫂照顾9个月大的宝宝,想着能省心放心,可她万万没想到,育儿嫂上岗仅一个月,宝宝竟突然昏迷不醒!送医后血检尿检均查出安眠药成分,徐女士找育儿嫂讨说法,对方始终否认“下药”行为,而涉事育儿嫂已被警方带走调查,走投无路的徐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将育儿嫂和家政公司告上法庭! 徐女士的宝宝刚满9个月,软萌可爱的模样是家里的心头肉。 因夫妻二人工作繁忙,常常无暇兼顾宝宝的日常照料,徐女士心里总憋着一股愧疚,思来想去,她决定通过正规家政公司聘请一位育儿嫂,既希望宝宝能得到专业细致的照顾,也盼着能让自己紧绷的神经稍作放松。 挑选育儿嫂时,徐女士格外谨慎,反复核对资质、询问过往经验,最终才选定了一位看起来稳重可靠的育儿嫂,她在心里默默祈祷:“一定要好好照顾我的宝宝,让我能安心工作。” 育儿嫂上岗后,起初表现确实无可挑剔。 她每天按时给宝宝喂奶、做辅食、哄睡,还会主动向徐女士汇报宝宝的日常状态,连宝宝几点喝了多少奶、睡了多久都记得一清二楚。 看着宝宝在育儿嫂的照顾下依旧活泼爱笑,徐女士悬着的心渐渐放下,甚至觉得自己选对了人,暗自庆幸:“这下终于可以放心了,宝宝有人好好照顾,我也能专心工作了。” 可就在育儿嫂上岗满一个月时,宝宝的状态突然变得不对劲。原本活泼好动的小家伙,突然变得异常嗜睡,白天几乎醒不了多久,晚上更是倒头就睡,连奶量都锐减了大半,身上还莫名长出了一片片红疹。 徐女士心里犯起了嘀咕,起初以为是宝宝感冒或者过敏了,并未立刻联想到育儿嫂身上,只是更加细心地照料,每天都盯着宝宝的状态,心里满是担忧:“宝宝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没精神,红疹什么时候才能消啊?”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份担忧很快变成了巨大的恐慌。 某天傍晚,徐女士下班回家,习惯性地去婴儿床前看宝宝,却发现宝宝躺在那里毫无动静,小脸苍白,无论她怎么呼唤、摇晃都毫无反应。 那一刻,徐女士的大脑一片空白,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宝宝不能有事!绝对不能有事!”惊慌失措的她连鞋都没换,抱着宝宝就往医院冲。 经过医生的紧急检查,血检和尿检结果让徐女士如遭雷击,瞬间瘫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宝宝体内竟检测出了安眠药的成分! 看着诊断报告上的字迹,徐女士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心里又痛又恨:“我的宝宝才9个月啊,是谁这么狠心,竟然对他下这样的手?” 徐女士强忍着悲痛和愤怒,当即找到育儿嫂对峙。面对宝宝体内检出安眠药的铁证,育儿嫂却面不改色,一口否认自己有“下药”行为,坚称自己“问心无愧”。 可没人知道,在她看似平静的外表下,内心早已慌作一团,她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我做得天衣无缝,他们没有证据,绝对不能承认,不然一切都完了。” 她甚至暗自庆幸,自己当初没有留下任何把柄,只要咬紧牙关不松口,就没人能拿她怎么样。 徐女士又马不停蹄地找到涉事家政公司,希望对方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可家政公司却态度含糊,一味地推卸责任,不愿承担任何后果。 无奈之下,徐女士选择了报警,目前涉事育儿嫂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徐女士红着眼睛表示,宝宝因尿道畸形,平时只在服用小剂量阿莫西林,根本不可能接触到安眠药这类管控药物,“我一定要追究到底,不管付出多少代价,都要给我的宝宝一个公道!” 她看着病床上依旧虚弱的宝宝,心里的愧疚和愤怒交织在一起,若不是自己请了育儿嫂,宝宝怎么会遭这份罪?她暗暗发誓,绝不能让伤害宝宝的人逍遥法外。 徐女士认为,育儿嫂作为专业护理人员,若真的存在下药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更严重伤害了宝宝的身体健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家政公司作为中介方,未能对育儿嫂进行有效监管,也难辞其咎。 因此,她一纸诉状将育儿嫂和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承担宝宝的医疗费、护理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育儿嫂若故意给宝宝喂食安眠药,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调查证实育儿嫂故意给9个月大的宝宝喂食安眠药,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需依法承担刑事处罚。 二、家政公司未尽到审核管理义务,需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家政公司若审核、监管失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徐女士可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对于这件事,大家如何看待呢?素材来源于哈尔滨日报2026年1月2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