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看妹妹没房子住,就给妹妹和姐夫

乐菱说社会 2026-01-05 11:22:34

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看妹妹没房子住,就给妹妹和姐夫住。而这一住就是几十年。现在男子老了,想把房子收回,妹妹却口口声声说这是她买的房子,还把房子租出去收租金,就是不愿还给男子! 河南平顶山的一个小村落里,四十多年前曾发生过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命案。一对租住在村里的情侣,不知因何事爆发了激烈争吵,情绪失控之下,竟酿成了血案。 鲜血染红了房间的地面,惨烈的场景让这栋房子瞬间成了人人谈之色变的“凶宅”。 村里的人路过都要绕着走,更别说有人敢住进去了。原房主无奈之下,只能以极低的价格四处寻找买家,想把这烫手的山芋赶紧出手。 当时才二十多岁的老刘,是家里的长子。家里姐妹众多,住房条件十分拥挤,母亲和年幼的妹妹连个安稳的落脚之处都没有。 看着家人艰难的处境,老刘心一横,拿出了自己多年来省吃俭用、辛辛苦苦攒下的1400元,买下了这栋被全村人避之不及的房子。 要知道,在上世纪80年代初,140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那可是普通人辛辛苦苦干上好几年都不一定能攒下的巨款啊! 可老刘自己并没有住进这栋房子,而是把房子让给了母亲和当时才十七八岁的妹妹。他自己则另寻住处,默默地承担起了长兄如父的责任。 这一让,就是四十多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母亲在这栋房子里安享晚年,妹妹也在这栋房子里结婚生子、安家落户,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一住就是大半辈子。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母亲早已离世,而老刘也到了70多岁的高龄,身体越来越差,体弱多病。他想着自己年纪大了,看病吃药需要不少钱,便想把属于自己的房子收回来,拿租金补贴一下医药费。 他本以为,这事跟妹妹说一声就行,毕竟房子本来就是自己买的,有原房主亲笔写下的手写交易证明为证,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此房由刘某某购得,归其所有。” 可没想到,妹妹却一口回绝了他,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的!当年是我和我老公打工挣的钱,只是你代买而已!” 更让老刘心寒的是,妹妹早就把房子租了出去,每个月都能收着租金,却一分钱都不给他,甚至连提都不提这件事。 老刘无奈之下,找来调解员帮忙。调解员让妹妹拿出证据,可妹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房子是她的,连一个证人都没有。 而且调解员一询问细节,妹妹的说法就露馅了。她说自己17岁就结婚打工买房,可时间根本对不上;说是舅舅牵线,可舅舅早已去世,死无对证;说钱是她出的,可当年农村里,一个姑娘家哪有能力独自拿出1400元呢? 后来村干部出面证实,当年确实是老刘出钱买的房,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都知道这事。直到这时,妹妹才终于说出了心里憋了几十年的委屈。 原来,妹妹招的是上门女婿。按照村里的政策,上门女婿可以分一块宅基地。但因为她一直住着哥哥给的这套房,村里就没再给她批新的宅基地。 而她的两个哥哥,每人后来都分到了宅基地。她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哥哥们都有地,就她没有?于是渐渐把怨气转嫁到这套房子上,硬说是“哥哥给我买的”,以此来平衡自己心里的落差。 真相揭开后,老刘沉默了许久。他不是不知道妹妹的难处,也不是不理解她的心结。最终,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叹了口气,主动提出:房子,还是留给妹妹吧。一场差点就撕裂亲情的房产纠纷,终于在泪水中画上了和解的句号。 在这场纠纷中,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复杂与无奈。妹妹因为心里的不平衡,企图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取利益,这种行为虽然情有可原,但却违背了道德和法律。 老刘值得敬佩的——他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长兄如父”。在利益面前选择退让,在误解之中守住仁爱。真正的家产,从来不是砖瓦木头,而是那份宁可自己吃亏也不愿亲人反目的胸怀。 而老刘,在面对妹妹的无理取闹时,最终选择了宽容和退让,展现出了长兄的大度和善良。在误解之中守住仁爱。 真正的家产,从来不是砖瓦木头,而是那份宁可自己吃亏也不愿亲人反目的胸怀。但这也反映出在一些农村地区,宅基地分配等问题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 相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这些问题,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毕竟,亲情是无价的,不应该因为一些利益问题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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