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是做生意的,却这样搞别人,良心不会痛吗?”足浴店店员年会表演后集体退货,

乐菱说社会 2026-01-05 14:22:38

“自己都是做生意的,却这样搞别人,良心不会痛吗?”足浴店店员年会表演后集体退货,衣服有明显穿着痕迹,还有香水味、汗味,影响二次销售。足浴店:本想全部买下,但商家把视频发网上让店员遭网暴,要追究对方责任! (来源:红星新闻) 马先生经营着一家服装网店,在12月21日至22日这两天,他的店铺陆续接到了139元一套迷彩服的订单,一共20单,总共24套衣服,而且这些订单的收货地全都是湖南衡阳衡东县的一家足浴店。 马先生像往常一样,按照订单信息正常发货,满心期待着顾客能满意收货,自己也能顺利完成这笔生意。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从12月28日晚到29日中午,店铺突然收到了22套衣服的退货退款申请,退货原因清一色都是“7天无理由”。 马先生心里“咯噔”一下,隐隐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但还是按照流程处理了这些退货申请。 当收到退回的服装后,马先生拆开包裹的那一刻,心里的怒火瞬间就冒了起来。 只见这些衣物虽然吊牌还在,但衣服上明显有穿着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还有褶皱和磨损。 更离谱的是,衣服上还残留着浓重的香水味和汗味——一看就是刚参加完演出。这哪里还能进行二次销售啊! 他立刻向平台申诉,附上照片和说明,强调衣物已被使用,影响二次销售。可平台审核后仍判定“支持买家退货退款”。 马先生心里那个郁闷啊,可为了能继续在平台做生意,他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结果,独自承担这3000来块的损失。 但事情就是这么巧合,12月31日下午,马先生在短视频平台上无意间刷到了这家足浴店的年会表演视频。画面中,多名登台表演的人员身上穿的,正是从他店铺购买的那批服装。 这一发现让马先生怒不可遏,他们明明穿过了这些衣服,却还以“7天无理由”的理由退货,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于是,马先生一气之下,把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希望网友们能一起谴责这家足浴店的不当行为。 1月4日,记者联系到了涉事足浴店的店长阳先生。阳先生表示,购买衣服和退货都是员工的个人行为,门店并没有参与其中。不过,他也承认这些衣服店员们确实在表演时穿过。 阳先生气愤地说,本来门店已经决定将所有衣服买下,以此来弥补马先生的损失,可马先生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对门店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店员们也遭到了网暴,所以他们已经请了律师介入,要追究马先生的法律责任。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上他们店里消费,按摩中途换人,理由是不舒服,然后不结账,他们要是辱骂网曝就请律师,还有必须要告诉他们,本来我是准备买单的,但因为他们辱骂,网曝,所以不但不结账还要告他们。 也有网友说,没有明显污染的就可以退货,平台也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这是顾客的权利!商家不服可以起诉,把人家足浴店发网上,就是砸人家的生意,太缺德了! 还有网友说,我打了你,本来要道歉赔偿的,但你骂了我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要追究你的责任! 在我看来,这起事件中,足浴店店员的行为实在是让人不齿。自己都是从事服务行业的,应该更懂得诚信和道德的重要性,却做出这种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来占商家便宜的事情,简直就是自毁形象、自砸招牌。 把“7天无理由”当成“免费试用券”,穿了、用了、拍完照、演完节目,再原样退回——这不是试用,是占便宜; 更讽刺的是,足浴店一边享受“规则红利”,一边指责商家“网曝”伤人。可试问:若非你们先用完就退,何来后续曝光? 若真问心无愧,为何不第一时间主动沟通赔偿,而非等到视频发酵才说“本来想买”? 至于“网暴”之说,也值得商榷——马先生只发布了公开表演视频,这属于事实陈述,而非恶意攻击。 真正伤害店员的,恐怕不是网友的评论,而是她们自己把商业信用当作儿戏的行为。 说到底,做生意讲的是“将心比心”。你今天能穿完演出服就退,明天别人就能在你店里按摩到一半说“不舒服”然后拒付账单。规则是用来保障公平的,不是用来钻营取巧的。 希望这起事件能给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敲响警钟,让大家在今后的交易中都能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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