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

意智看世界 2026-01-13 14:20:46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 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先民就已经发现并在西沙群岛海域开展航行、捕捞等活动,将这片海域纳入自己的活动范围。 三国时期的古籍《扶南异物志》中,就有关于西沙群岛的明确记载,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该群岛的文献记录之一。 到了元代,中国中央政权已经开始在西沙群岛行使主权,天文学家郭守敬为了编制历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海洋测绘活动,西沙群岛一带就设有专门的测量点,这是国家层面对该区域行使主权的直接体现。 明清时期,中国对西沙群岛的行政管辖更是从未中断,广东水师长期在西沙海域巡逻执法,地方政府也明确将西沙群岛纳入行政版图,留下了大量的航海图册、官方文书、碑文遗存等证据。 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专门派遣军舰收复西沙群岛,重新树立主权标志,完成了法理和事实上的主权恢复,这一过程有完整的官方档案和历史照片留存,铁证如山。 更具说服力的是,越南自己早年的官方文件和公开资料,都曾明确承认西沙群岛属于中国。 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明确指出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仅仅十天后,时任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就正式致函周恩来总理,明确表示对中国这份声明的“承认和支持”。 这份照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文件,直接证明当时的越南政权完全认可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 直到1974年前后,越南国内使用的中学教科书,仍然清晰地将西沙群岛标注为中国领土,这些由国家出版机构印制的教材,是越南曾经承认西沙归属中国的铁证。 现在越南推翻自己早年的官方立场,完全违背了国际法中“禁止反言”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不能出尔反尔,这种行为在国际法上毫无效力。 从国际法层面来看,越南所谓的“法律依据”更是空中楼阁。国际法关于领土主权的取得,有先占、时效、条约等明确原则,而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完全符合这些原则。 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并持续管辖西沙群岛的国家,这满足“先占”的核心要件;明清以来数百年的持续管辖,形成了稳定的主权事实;1887年中法签订的《续议界务专条》中,明确划定了中越海上边界线,西沙群岛远在该线以东,依法归属中国。 反观越南,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才开始对西沙群岛提出主权主张,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任何有效管辖的证据,所谓的“历史证据”都是后期编造的,根本经不起推敲。 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西沙群岛主权也早有共识。20世纪30年代的远东气象会议,曾明确要求中国在西沙群岛设立气象台;1955年,国际民航组织也正式承认中国在西沙海域的观测权。 此外,包括美国、法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出版的地图和百科全书,长期以来都明确将西沙群岛标注为中国领土,这些国际社会的公开记录,进一步印证了中国主权的合法性。 越南现在之所以反复炒作西沙群岛主权问题,背后是出于自身的私利考量。随着南海海域资源开发价值的提升,西沙群岛周边丰富的渔业、油气资源让越南心生觊觎。 同时,近年来越南国内政治局势复杂,通过炒作领土争议转移国内矛盾,煽动民族情绪,成为其常用的手段。 另外,越南还想借助外部势力制衡中国,通过在南海问题上制造事端,吸引某些国家的关注和支持,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但越南显然打错了算盘,这种无视历史事实、违背国际法准则的行为,不仅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反而会损害自身的国际信誉,破坏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外交部声明: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新华网 - 专家解读:越南对西沙主权主张毫无历史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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