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人不成,反把自己送进秦城,广西徐炳松的荒诞人生 捞人不成,反把自己送进秦城,广西徐炳松的荒诞人生。 徐炳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手握地方政务的重权,本应守着为官的底线为民办事,可他却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利的工具。九十年代的官场,反腐的警钟早已敲响,可徐炳松偏要揣着明白装糊涂,眼里只盯着送上门的利益,最终栽在了一次荒唐的“捞人”举动里。 1996年12月,贵港市原副市长李乘龙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办案人员在搜查中起获的赃款赃物合计达1416万元,这个数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足以让人瞠目结舌。李乘龙落马后,他的关联人员慌了手脚,他们很快就把主意打到了徐炳松身上,这些人太清楚徐炳松的贪念,也知道他的副省级身份能在地方上说上话。他们带着重金找到徐炳松,开出丰厚的条件,只求他能利用职权出面干预案件,把李乘龙从这起大案里摘出来。 徐炳松看着眼前的利益,完全没去掂量背后的法律风险,他收了钱,就真的敢向办案部门伸手。他仗着自己的官位,多次以各种名义向办理李乘龙案的部门打招呼,试图干扰正常的案件侦查流程,甚至想强行改变案件的调查走向。他始终觉得,以自己的级别和权力,摆平一桩地方官员的案子不算难事,却根本没意识到,李乘龙的受贿案涉案金额巨大,早已被上级纪检和司法部门重点关注,他的每一次干预举动,都被完整记录了下来。 办案人员在彻查李乘龙案的过程中,很快就顺藤摸瓜发现了徐炳松的问题。他的问题远不止这次捞人收的好处费,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查明,徐炳松在担任广西副主席期间,先后7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和企业谋取利益,进而收受财物。其中香港一家置业公司就分两次送了他40万元,林坤分三次给了他11万元,北流市桂兴种养公司也送了他4万元,经法院最终认定的受贿金额共计55万元,每一笔钱都有明确的证据,每一次收受都对应着他的以权谋私。 1998年9月,中央纪委直接向全国通报了徐炳松的违纪问题,明确其利用职权多次收受贿赂的事实,随后经党中央批准,徐炳松被开除党籍。纪检部门的调查结束后,案件很快移交司法机关,1999年1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副省级官员受贿案,法庭上的徐炳松还试图辩解,却架不住铁证如山。1999年8月26日,法院一审宣判,徐炳松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没收10万元财产和涉案的一批财物。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同年12月30日的终审中,直接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副省级的贪腐官员,徐炳松最终被送进了秦城监狱,这座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主要关押省部级腐败官员的监狱,成了他的最终归宿。他本想靠着权力帮别人脱罪,结果却因为自己的贪念和妄为,把自己送进了高墙。他不是不懂法律的威严,只是官位带来的优越感让他心存侥幸,总觉得权力能凌驾于规则之上,可现实从不会纵容任何一个贪腐者,伸手必被捉,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