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50天的裤子申请“仅退款”:商家跨省维权尽显无奈。 2026年1月初,上海

法有道 2026-01-24 17:28:21

穿50天的裤子申请“仅退款”:商家跨省维权尽显无奈。 2026年1月初,上海闵行区的唐女士在浙江湖州商家谷女士的网店下单了一条售价104.5元的长裤,签收后正常穿着长达50天。 直到1月中下旬,唐女士突然以“质量问题”为由发起“仅退款”申请,既未上传裤子存在瑕疵的照片、视频,也未明确说明具体质量问题所在。 商家谷女士查看订单后发现,该申请已远超平台常规7天无理由退换货时效,且缺乏实质举证,遂按平台规则拒绝了退款诉求。 被拒后,唐女士直接申请平台客服介入,即便仍未补充任何有效证据,仅重复文字描述的“质量问题”,平台最终仍判定支持唐女士的退款请求,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104.5元货款转入唐女士账户。 同时以“商品质量不达标”为由对商家谷女士处以6元罚款,且未要求唐女士退回所购长裤。 这一结果让作为小本经营者的谷女士陷入货、款两空的境地,加上需承担的3元退货运费,合计损失113.5元。 谷女士多次尝试联系唐女士沟通补款事宜,均遭到对方“已读不回”的冷处理。忍无可忍之下,谷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维权,曝光了唐女士的居住地址,呼吁网友协助扩散。 视频引发关注后,一名自称唐女士丈夫的人联系谷女士要求私了,但因不满唐女士此前的态度,谷女士拒绝了该提议。 随后,谷女士自掏路费从湖州乘坐高铁前往上海,在唐女士居住的小区内用大喇叭喊话,曝光其“白嫖”裤子的行为,引得邻居围观议论,相关情况在小区业主群内广泛传播,唐女士陷入“社死”境地。 最终,谷女士选择报警,要求唐女士赔偿包括路费、食宿在内的2000元维权损失。 警方介入后,谷女士发现唐女士家境普通,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遂心软降低了赔偿要求。双方达成和解,唐女士当场向谷女士支付500元,这场持续多日的跨省维权纠纷就此落幕。 @法律有道 一、“穿50天仅退款”是否触碰法律红线? 唐女士的行为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已明显违背民事活动中的诚信原则,且可能涉嫌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消费者行使退货、退款权利时,需基于真实的消费纠纷,而非利用平台规则谋取不正当利益。 唐女士在穿着商品50天后无实质证据主张质量问题,且拒绝退回商品,其获得的退款缺乏合法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 商家有权要求其返还货款,若因此产生额外损失,还可主张赔偿。相较于普通消费纠纷中“有真实交易意图、对商品问题存在合理争议”的情形,此类无证据支撑、超出合理期限的“仅退款”申请,本质上是对平台售后规则的滥用,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准则。 二、平台“未核实质证即退款”的判定是否合法?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中介,负有平衡消费者与商家合法权益的监管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本案中,平台在唐女士未提交任何有效举证、订单已远超合理售后期限的情况下,直接支持“仅退款”并处罚商家,明显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平台的“仅退款”规则设计初衷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该规则的适用需建立在真实纠纷基础上,平台不能仅凭一方片面之词就作出倾向性判定。 若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商家损失,商家有权要求平台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同时,平台应明确“仅退款”的适用条件,完善审核机制,对超出合理期限、缺乏有效证据的退款申请,应要求消费者补充举证,并充分听取商家申诉意见,避免规则被滥用。 三、商家“曝光地址+小区喊话”的维权方式是否合规? 谷女士在维权过程中,曝光唐女士居住地址并在小区内用大喇叭喊话的行为,虽事出有因,但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与名誉权。 公民的居住地址属于隐私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公开;在公共场合公开指责他人并引发围观议论,若言论存在过激表述,可能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四、这场因百元裤子引发的跨省纠纷,折射出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乱象。 平台需进一步完善规则设计与审核机制,平衡买卖双方权益;消费者应秉持诚信原则合理维权,不可贪小利而失大义;商家则需增强证据意识,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身权益。唯有三方共同坚守法律边界与诚信底线,才能让电商交易环境更加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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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火锅不数签签 吃串串才数签签

吃火锅不数签签 吃串串才数签签

3
2026-01-24 22:12

太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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