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缉毒警察明正彬20岁的侄子参与贩毒,被他亲自抓获,并判死刑。行刑前

含蕾米多 2026-01-25 15:18:51

1992年,缉毒警察明正彬20岁的侄子参与贩毒,被他亲自抓获,并判死 刑。行刑前一天晚上,明正彬接到哥哥电话:“家里穷,没钱收尸,毕竟是你亲侄子,遗体你领了直接火化吧。” 1992年12月27日深夜,保山市缉毒大队的电话铃声显得格外刺耳。 接电话的是副大队长明正彬。听筒那头传来的不是哭声,而是亲哥哥近乎绝情的通知:“家里穷,没钱收尸,你是亲叔叔,明天遗体你领了直接去火化吧。” 这通电话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因为要在第二天被执行死刑的犯人,正是哥哥20岁的儿子,明正彬的亲侄子——明继飞。 如果把时间轴往回拨三个月,我们会看到一场关于“生存博弈”的致命误判。 1992年9月,弥漫着刺鼻化学气味的废旧仓库内,明正彬带队冲入,迅速控制局面。现场除了遍地编织袋与称量工具,还在角落发现了蜷缩着的侄子。 就在两人目光对撞的瞬间,20岁的明继飞脸上竟然闪过一丝本能的欣喜。在这个年轻人的逻辑里,全副武装冲进来的不是警察,而是自家当大官的“三叔”。他以为救星来了。 然而,明正彬面对的情形只有一种逻辑可解。那张蒙尘的桌子上,赫然摆放着逾20公斤高纯度海洛因,还有40多万元毒资,触目惊心。 这一瞬间的错位极其残忍。侄子期待的是血缘的庇护,而明正彬挥手下达的命令只有三个字:“带走他。” 这一挥手,不仅击碎了侄子的幻想,也把自己推向了家族关系的对立面。 在这个案子里,明正彬展现出了一种近乎冷酷的“程序洁癖”。为了防止任何关于“徇私”或者“大义灭亲”的闲话,抓捕结束后,他立刻申请回避了所有审讯环节。 他只做了一件事:提交了一份详尽到分钟的抓捕报告,确保证据链的绝对闭环。 在那几个月的等待期里,亲戚们踩破了门槛来求情。明正彬给出的回答像石头一样硬:“我没法改变他贩毒20公斤的事实。” 这是一个无法被任何情感稀释的法律函数:20公斤海洛因,涉及6名主犯,结果只能是全员死刑。 12月28日清晨,明正彬真的成了一个孤独的收尸人。 他独自去刑场领回了侄子的遗体,独自去殡仪馆办了火化。当他捧着那个轻飘飘的骨灰盒回到村里时,迎接他的不是感谢,而是哥哥家那扇“砰”一声重重关上的大门。 那扇门,把他在家族中的社会身份彻底关在了外面。 但这只是他职业生涯支付的“首付”。在这个边境线上,缉毒警察面对的不仅是亲情的撕裂,还有真金白银的买命钱。 毒贩曾开出500万赏金买他的人头。1995年,报复真的来了,暴徒纵火烧了他的家,窗玻璃炸裂,浓烟滚滚,妻子抱着孩子侥幸逃生。他的儿子后来上学时,甚至三次遭遇尾随险情。 即便如此,在明正彬的办公桌上,始终压着那句座右铭:“泰山之高,与其不拒粪壤。” 他拒绝了亲情的“粪壤”,才堆出了禁毒战果的“泰山”。 在他的档案里,留存着这样一组惊心动魄的数据:卧底106次,侦破案件1600多起,缴获毒品3900多公斤。 这3900公斤毒品背后,是多少个像“侄子”一样可能家破人亡的悲剧被阻断? 2007年,电影《妈妈别怪我》上映,银幕上那个亲手抓捕侄子的警察感动了无数观众。但在现实的老家,侄子的骨灰盒前香火依然稀疏,亲戚的饭桌上依然没有他的位置。 这或许就是缉毒警的宿命:在国家荣誉的丰碑正面,往往刻着个人情感的废墟。但如果再选一次,看着满桌的白粉,我相信明正彬还是会挥下那只手。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006-07-01—缉毒英雄明正彬:106 次生死卧底 (法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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