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一男子对村里的泥土路很苦恼,这条路下雨天陷摩托车,晴天全是扬尘睁不开眼

芹姐说法 2026-01-25 19:54:44

湖南邵阳,一男子对村里的泥土路很苦恼,这条路下雨天陷摩托车,晴天全是扬尘睁不开眼,就号召村民出钱一起修路,愿意多给、少给都行。大家都同意,就一个老人不肯,一分钱不想出。少数服从多数,上面部门也拨了款予以支持,终于将泥土路换新成水泥路。谁知道,那个不同意的老人竟然过来搞破坏,将新修的路全都掀翻,一个上午连续破坏把路全都毁掉了。 小强热线1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这位老人坚称这条路是自己家的,但是这条路距离她家还有15米远,怎么就成她家的呢?她就挖啊、掘啊,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全都毁掉了。 遇到心思这么坏的老人应该怎么办呢?打不得、骂不得,就算是报警,4趟来回,都奈何不了。 在湖南的一个乡村里,村民们过着祥和宁静的生活。而让村民们感觉到苦恼的是,这条路坑坑洼洼,走起来非常费劲。 下雨天的时候,泥土粘稠,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汽车,全都打滑,根本就没法子正常通过。 晴天的时候,泥土干巴,走起来也是坑坑洼洼非常磕脚。风一吹,漫天泥土,落得浑身是灰,眼睛也没法睁开。 对于这样的情况,大多数的村民都很无奈,这个时候,牵头人李先生决定,还是集合大家的意见,将这条路给修补一下吧。 于是,李先生就开始号召,呼吁众人一起掏钱来修水泥路。大家都一呼百应,全都同意来修这条水泥路,只有村里的一位80岁的张老太,拒绝修路,总之,一分钱不肯出。 而且张老太还表示,这条路就是她家的。 众人则不管她,她说这是她家,那么,大家修路的时候,就避开她的家,设定在距离距离她家15米的地方修路,避开一点。 为了防止张老太再找茬,还专门在路口2米的地方,没有翻动。 规划好了之后,大家就开始筹钱,有人出50元,有人出100元,外面赚的多的,就出500元,而且村里也愿意出点钱、支援一下,这是好事,肯定同意做。 总之,大家都怀着美好的愿景,共同来修这条路。 终于,计划筹措好,即将正式开工,一番辛勤操作,终于将水泥地浇筑完成。然而,张老太得知道路快修好了,立刻就扛着铁耙走过来。 就看到这位大妈,将刚刚修筑完成道路,一耙一耙的掀翻。老人家可有耐心了,弓着背,一点一点的搞破坏,整整忙活了一个上午,大概3个多小时,可算把这边的水泥路全都毁掉了。 现场的村民赶紧报警,谁知道,工作人员过来之后,老人就停下来,等到办案人员一走,这位老太就继续掀翻。 就这样,连续报警4趟,老人就躲躲闪闪,等到办案人员一走,她就立刻出现,损毁道路。 修路的人员只能继续将被破坏的道路进行翻修,谁知道,刚铺平,这位老人就立刻上前,大摇大摆的就把路面继续毁掉。 牵头人李先生表示,这位张老太,她就是有红眼病,看不得别人过得好,这条路其实就公共所有,不存在属于任何人的。 李先生还表示,这位张老太住城里,不怎么回村里,也不走这条路,但是,就是不同意修路。 所以说,张老太就是不肯大家过的好,主打一个,她反正也没出钱,这件事她说了算:不准翻修!你们谁也别想过好日子! 村民们还在继续协调,但是这老人可比顽固的钉子户还要难搞,如今,道路仍然是一塌糊涂,似乎比之前更加难走了。 本案释法:村里公共场所的地方,由大家共同出钱来修理,而且村里也帮忙筹款最终也终于浇筑完成,但是老人去过来搞破坏,将道路全都损毁。这位80岁的老人的做法是否违法呢?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部位的道路,可能触犯刑法。如果破坏行为严重,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但是如果是80岁以上的老人,一般不会执行刑事处罚,会优先通过调解解决。 本案中的这位张老太,故意损毁公共财物,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可能会面临拘留或者罚款。另外,破坏非常严重,则上升刑法。 而这位张老太年龄已满80周岁,年纪较大,也只能优先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年龄就是“免罪”金牌吗? 大家说说看,这件事可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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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3
2026-01-25 21:58

应该是得到了她全家人的支持

用户26xxx99

用户26xxx99

3
2026-01-25 20:43

直接逮捕坐牢

用户10xxx10

用户10xxx10

1
2026-01-25 20:42

有岁数了,搞破坏,把他关一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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