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杨杏佛被刺,20发子弹,射向敞篷车,他竟给儿子挡下子弹,那天是6月18日清晨,才刚过七点,杨杏佛带着15岁的儿子杨小佛要去郊外骑马。 那个星期天的早晨,上海法租界亚尔培路还算安静。杨杏佛喜欢骑马,这是他难得的放松。儿子杨小佛就在身边,十五岁的年纪,正是崇拜父亲的时光。 谁能想到,死亡的阴影已经罩了下来。他们刚踏出中央研究院的大门,踏上那辆敞篷车,枪声就炸响了!不是一声两声,是整整二十发子弹,从不同方向泼水一样打过来。这不是一般的仇杀,是处心积虑的围攻,是要确保他必死无疑。 关键就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据杨小佛先生晚年回忆,枪响瞬间,父亲杨杏佛不是自己趴下,而是“扑在我的身上”。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暴露了一切。那是一个父亲最原始的本能,用身体筑成最后的盾牌。 杀手们的子弹,几乎全部倾泻在了杨杏佛身上,他当场倒在了血泊里。而杨小佛,在父亲的躯体庇护下,奇迹般地只受了点轻伤。杨杏佛用自己生命最后的力量,完成了对爱子的守护。 然而,我们要问,为什么?为什么是杨杏佛?他时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干事长兼总干事,这个职务,在当时可是个“要命”的差事。同盟的发起人是蔡元培、宋庆龄,干的什么事?营救政治犯,揭露监狱黑幕,公开批评当局侵犯人权。 在1933年的上海,这是什么性质?这是把手指直接戳到某些势力最敏感、最疼痛的地方。民权保障同盟的活动,就像在黑屋子里点起一盏灯,让很多人坐立不安。杨杏佛作为实际的操盘手和发言人,自然成了那盏灯最亮的灯芯,也成了黑暗最想掐灭的目标。 事实上,暗杀前的风声已经紧得不能再紧。同盟收到过恐吓信,同志们都劝杨杏佛暂避风头。可他怎么做的?据说他反而更频繁地公开露面,意思很明白:我怕了,退缩了,这同盟还怎么办下去?这盏灯还怎么亮?这是一种明知山有虎的决绝。他甚至可能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没想到,结局来得如此暴烈,而且差点殃及爱子。 那天的杀手,是谁派的?历史早已给出公论。这种在法租界精心策划、动用多人多枪的公开处决式暗杀,没有强大势力的默许与支持,根本不可能完成。 刺杀杨杏佛,目的远不止于消灭他一个人。这是一次恐怖的“斩首”行动,更是一次严厉的“警告”。警告所有敢于为民请命、敢于揭露黑暗的知识分子:看清代价,闭嘴保命。 讽刺的是,暴力能消灭肉体,却常常封不住声音,反而会放大它。杨杏佛的血,没有浇灭那盏灯。宋庆龄、蔡元培等人发表了义正辞严的声明,鲁迅先生更是冒雨参加了杨杏佛的入殓仪式,出门故意不带钥匙,以示赴死的决心。 杨杏佛的死,成了一面镜子,照出了那个时代言路的逼仄与抗争的悲壮。他保护了儿子的生命,而他自己的死,某种程度上,也以一种惨烈的方式,“保护”或说唤起了更多人对“民权”二字的沉重思考。 一个提倡保障他人生命权与自由权的人,自己的生命权却被如此粗暴地剥夺。这个悖论,是那个时代最深的悲剧底色。杨杏佛倒下了,他从一个优秀的地质学家、教育家,最终成为民权道路上的一尊血色路标。他给儿子挡下的子弹,是一位父亲的最后温柔;而他身上承受的弹孔,则是一个时代无法愈合的伤口,时刻提醒后人,那些未曾走远的、为基本权利而斗争的惨痛往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