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叛记(78) 运输站炊事班班长王正明平时爱穿白毛衣,围白围巾。有的同事就戏称他是五四青年。叛匪发动攻击的时候,他守着一挺机枪。 别人都打枪,他就叼着烟,特别沉得住气。要等叛匪离近了他才开枪。开枪的时候不慌不忙,眼睛不眨,嘴角香烟一抖一抖的。不少叛匪都成了他枪下亡魂。 谁能想到,整天围着灶台转、爱干净到穿白毛衣的炊事班长,竟是个实打实的战斗老手?运输站的同事们之前总拿他的穿着打趣,觉得他斯斯文文不像扛枪的,直到叛匪突袭那天,才彻底刷新了对他的认知。 那天清晨,叛匪借着晨雾摸进运输站,枪声突然响起时,不少人都慌了神,负责守机枪的战士被流弹擦伤胳膊,机枪瞬间没了人操作,叛匪见状嗷嗷叫着往前冲,眼看就要突破防线。 王正明当时正在给大伙准备早饭,听到枪声二话不说,随手抄起围裙擦了擦手,就直奔机枪阵地。他一把推开受伤的战士,稳稳握住机枪,动作熟练得不像个炊事员。 有人急着喊他赶紧开枪,他却头也不抬地掏出兜里的烟,慢悠悠点燃叼在嘴里,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雾霭。“慌啥?离得远打不准,白费子弹。”他的声音 calm 得不像话,嘴角的香烟随着说话的节奏轻轻晃动。 没人知道,王正明压根不是半路出家的炊事员。他1946年就参了军,在野战军里当过三年机枪手,打莱芜、攻孟良崮,哪次不是在枪林弹雨里滚过来的?后来在一次穿插任务中,为了掩护战友撤退, 他的右腿被弹片划了个大口子,伤愈后没法再跟着大部队长途行军,才被调到运输站当炊事班班长。 他爱穿白毛衣、围白围巾,不是讲究时髦,是因为做饭时油烟大,白色衣服脏了能及时发现,洗得干净也放心,给大伙做饭总得讲究卫生。 那天的战斗里,王正明硬是凭着这股沉劲,把机枪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他不追着叛匪打,就等对方冲到五十米内,看清人影了才扣动扳机,一梭子下去准能撂倒好几个。 烟雾缭绕中,他白色的围巾格外显眼,却成了叛匪的催命符。有个年轻战士后来回忆,当时看着王班长眯着眼开枪的样子,连害怕都忘了,只觉得那挺机枪在他手里,比灶台还顺手。 战斗结束后,同事们才发现他的白毛衣后背溅满了泥点,围巾也被流弹烧了个小洞,可他毫不在意,先去检查了受伤的战士,又转身去厨房看看早饭有没有糊。 有人问他为啥开枪时那么冷静,他弹了弹烟蒂,慢悠悠地说:“在战场上慌一秒,丢的可能就是命。我当机枪手那会,班长就教过,越是危急越得沉住气,准头才是硬道理。” 原来,那些被我们嘲笑的“特别”,背后可能藏着不为人知的经历;那些看似平凡的岗位上,或许都藏着身怀绝技的人。大家之前只看到王正明爱干净、穿得斯文,就想当然觉得他“文弱”,却忘了真正的勇敢从不在外表,而在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 运输站的灶台没磨掉他的战斗本能,生活的平淡也没冲淡他的血性,这样的“五四青年”,才是真的让人敬佩。 真正的英雄,从来不需要刻意标榜。他们可能就藏在我们身边,平时干着最普通的活,可当危险来临,总能第一时间站出来,用自己的方式守护身边的人。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