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的体面,凭啥留给背负14条人命的明珍珍?凭啥啊? 三针结束生命,全程无痛平静,注射死刑的这份体面,竟成了罪大恶极者的“最后福利”,这事儿想想就让人堵得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本是法治的人道体现,可这份温柔,用在明珍珍这类罪犯身上,实在太轻了! 这个手握百亿赌诈资金、害死14名中国公民的女魔头,曾下令掩埋死者毁证,把他人生命当草芥,受害者连基本的生存权都被残忍剥夺,她却能在毫无痛苦中落幕。 反观无数晚期癌症患者,在病痛的折磨中苦苦挣扎,求一份平静离世的权利都不可得,这般鲜明的对比,何其讽刺! 法治的人道,该留给无辜的受害者,留给向善的普通人,而非视生命如敝履的恶魔。对极恶罪犯讲“体面”,何尝不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法律的人道,绝不能成为恶人的“护身符”! 死刑执行 留学美女明珍珍一家伏法大快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