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门把手的强制性国标终于尘埃落定了:
1、标准执行时间:
2027年1月1日执行,但在在此之前生产的车辆可暂不执行,但鼓励车企提前执行。
2、外门把手设计的规定:
每个车门必须配备一个机械释放式车门外把手,用纯机械结构实现解锁开门。(纯电子解锁肯定不行了,还要多一套拉线等结构)
在发生电子系统失效的情况下,要确保人力操作就能开启车门(明确不需要工具,感觉以后像弹出式门把手等成本会越高,标准测试难度越大)
这次还明确在极端环境下,范围是-40℃至85℃仍能正常工作。
2、外门把手造型的规定:
外把手的操作区域必须满足人体工程学要求,也明确规定了外把手的最小操作空间,在图中的阴影区上。3、外门把手的强度规定:能承受不小于500牛的拉力而不发生断裂或失效,应对救援人员可能的强力拉扯。
4、内门把手的规定:
要安装在“直观可见”的位置,要人眼仅凭余光或触觉就能快速定位。
要配备永久性图形标志(尺寸不小于10mm×7mm),清晰指示操作方向。
要同时需附有文字说明(文字高度不小于6mm),例如“拉”或“PULL”。内把手的最大操作力(通常不超过200牛)和最小有效行程,保证所有乘员都能轻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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