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贵阳市铜仁市的一场乡村婚礼上,陈学钊大爷伴着锣鼓鞭炮把最小的女儿陈连芳送出家门。但就在婚宴仪式即将开始前的一个环节——彩礼交接上,这位朴实无华的庄稼汉突然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居然将女婿的彩礼钱全部退了,由此引发网络热议。 按照当地多年形成的惯例,男方要在婚礼当天当众递上彩礼。女婿李茂森提前准备好了一个红包,里面装着99999元现金,还特意多放了一块钱,寓意“万里挑一”。这一数字,在当地并不算离谱,也符合双方家庭此前私下沟通的“规矩”。 李茂森把礼盒递到陈学钊手中时,心里并没有太多波澜。在他的认知里,彩礼是婚礼流程的一部分,象征意义大于实际用途。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陈学钊接过礼盒,没有打开查看金额,也没有递给妻子保管,而是当着亲戚朋友的面,转身将礼盒原样塞回了女婿怀里。他只说了一句话:“你们小两口以后能过好日子,比啥都强。这钱留着自己用,我不收。” 现场一时无声。李茂森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接还是该推。围观的亲戚也面面相觑,有人以为只是客套,有人低声提醒“意思一下就行了”。但陈学钊态度很明确,语气平静,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并不是一时冲动。熟悉陈学钊的人都知道,他早就打定了主意不收彩礼。这个决定,早在女儿订婚前就已经确定。 陈学钊今年已是花甲之年,是地道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年轻时为了供三个孩子读书,他常年在外做木工活,一干就是十多年。那是靠体力换钱的日子,挣得不多,却咬牙把孩子们拉扯大。 他至今记得自己结婚的情形。那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家里穷得几乎没有像样的家当。妻子李正平的娘家条件稍好,但并没有因为他家境清贫提出额外要求。对方父母当时只说了一句:“闺女愿意跟你,我们不拦。” 这句话,他记了一辈子。在他看来,婚姻不该成为交换条件,更不该变成负担。如今轮到女儿出嫁,他不愿意让彩礼成为年轻人日后生活的起点压力。 在婚礼前,陈学钊曾私下对家人说过自己的想法:“现在的年轻人,买房、买车已经不轻松了。要是为了彩礼再去借债,日子一开始就被压住了。”他反复强调,债务最终还是要落在小两口身上,父母如果有心疼孩子的打算,就不该在这个环节上“加码”。 这种态度,并非第一次出现。早在2023年,大女儿出嫁时,陈学钊就做过同样的选择。当时同样退回了男方送来的彩礼。家人一开始并不理解,但他坚持认为,这是他能为孩子们做的最实在的事。 小女儿陈连芳对此并不意外。她在婚前曾问过父亲对婚事的要求,陈学钊的回答始终如一:“人合适就行,钱是身外之物。”正因如此,在和李茂森商量彩礼数额时,她并未过多纠结,只说“按规矩来就好”。 婚礼上的“退彩礼”,在她看来,只是父亲一贯做法的延续。 值得注意的是,陈学钊并非“一分彩礼不收、一分彩礼不出”。在退还彩礼的同时,他和妻子为女儿准备了嫁妆。按照当地“压箱底”的习俗,老两口拿出积攒多年的积蓄,为女儿置办了被褥、家电,并额外给了一笔启动资金,合计约6万元。 对于一个主要依靠务农和零工收入的家庭来说,这并不是一笔小钱。村干部后来也证实,这笔钱并非临时凑数,而是老两口多年节省下来的积蓄,目的很明确:不让女儿在新家庭中因经济问题受委屈。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事件并非纠纷,却具备鲜明的法治教育意义。长期以来,彩礼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频繁出现,部分地区甚至因高额彩礼引发家庭矛盾和诉讼。 《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条款并非否定彩礼这一民俗存在,而是为其划定了法律边界:彩礼不能成为强制性条件,更不能演变为变相交易。 陈学钊选择当场退还彩礼,从法律层面看,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争议,也避免了因彩礼数额引发的潜在矛盾。他的做法,与当前各地倡导的移风易俗政策方向高度一致。毕竟,彩礼是祝福,而非压力。 陈学钊的选择,未必适用于所有家庭,但至少提供了一种清晰的判断路径:当习俗与现实发生冲突时,是否可以回到婚姻本身,去思考什么才是真正对孩子有利的决定。 婚礼结束后,陈连芳和李茂森带着退回的彩礼和父母给的嫁妆,开始了新的生活。账本上没有因为婚礼多出一笔债务,只有双方家庭达成的共识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