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两堂夹一房,家破又人亡”,是真的吗?

依依聊文化 2023-12-13 17:02:02

“两堂夹一房,家破又人亡”,这一句过去在农村流传的建房俗语。随着时代的变迁,建房风俗的变化,时移世易,读懂其中深意的人越来越少了。

那么,这句农村俗语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意思呢?旧时农村建房为会有这样的讲究?

一、这句俗语产生的历史背景

这句俗语是过去农村流传较广的俗语,应该产生于封建社会时期民间。

在历史长河里,特别是封建社会时期,我国传统民居的建设文化,往往将人们的道德规范、社会礼法思想紧紧融合在一起。民居的建筑布局,既要符合道德规范,又要符合社会礼法,也就是农村常说的要有规范。

从封建传统道德方面来说,对人们影响最深的,就是汉代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内容,三纲即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之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君在国家处于主导地位,臣则对君要绝对服从,父在家庭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和儿子处于服从地位。

由此在古代就有了“天无二日,地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的传统尊卑思想。

这种思想体现在传统民居上,就是院子的房屋修建,要有主屋(正屋)和配屋(厢房及其他附属建设)之别。主屋处于主导地位,配屋处于服从地位。配房只能低于主屋,不能高于主屋。

从过去农村习俗来说,一个宅院代表一个家庭,新建一个宅院,宅院内只能建一座主屋,也就是俗语说的“人无二姓,家无二堂”;开一道大门,也就是俗语说的“一户开两门,人财都难存”。

从封建礼法上来说,我国古代从周代开始,历朝历代就制定了建筑等级制度,在私人住宅上,按照个人在社会地位,来确定这个人可以使用的建筑形式和规模。对私人住宅建设,历朝都有专门的法令规定,不得违反。

宋代以后,私人住宅等级制度,进一步细化,规定更加严格,对上至王、公、侯及各级官员,下到平民百姓,修建住宅的规模、形制、装饰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明朝初制订的《明会典》之中就有这样的规定:

“公、侯至亲王正堂为七至十一间(后改为七间)、五品官以上为五至七间,六品官以下至平民的为三间……”

这里的“正堂”就是主屋、民间习惯称正屋、堂屋等。“间”,也就是主屋的开间。到了清代,基本沿用明朝的建筑等级制度。

二、如何理解这句俗语中的“堂”与“房”

我们现代人要理解这句旧时的俗语,关键是如何理解“堂”与“房”。

堂,可以理解成厅堂。对厅堂来说,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称谓,有的地方称堂屋、中堂等。厅堂位于传统民居中的正屋(主屋)的一层正中明间。堂,还也可以成主屋。比如,有地地方将主屋称为堂屋,也有的地方正堂、正屋。

房,可以理解成房间,是房屋内部空间的一部分;也可理解成房屋,通常指主屋的配房,也称厢房,是整栋的房子。

对“堂”与“房”的理解不同,会对这句俗语有不同的解读。

如果把“堂”理解成正屋,也就是主屋(坐北朝南的称北房,也称南向屋),把“房”分别理解成房屋,那“两堂夹一屋”的意思就是,一家宅院内,在不分院,或者兄弟不分家的情况下,同时建起两座正屋,而中间又夹着一座厢房,或其他的房屋,这种宅院布局,没有主次之分,农家认为是一种不合理的布局。

当然,现在的一些保存完整的古村落内,一个宅院内有两到三座主屋,主要原因是兄弟分家,各立门户,需要建主屋,又不能独立建宅院,只好在原来的宅院另建主屋。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新建的主屋要与老主屋并列在一起,中间不能有其他的房屋(厢房、工具房及其他附属建筑),也就是两主屋之间不能夹其他房子,且宅院的大门不能分立,只能共用一道大门。这就象征兄弟同心,分户不分家。

如果把“堂”理解成厅堂,把“房”理解成房子,那么,“两堂夹一屋”的意思是,一座主屋有两个厅堂,且两个厅堂之间有一个开间相隔。这种结构的主屋,至少是五开间以上的房子,平民百姓如果修建这种主屋,就超过了平民的主屋只能建三开间的规定,是一种僭越,违反朝廷的律法。

另外,农村传统建房习俗,主屋的开间也要成单数,如三开间、五开间、七开间等,如此,厅堂始终是正中开间的明间,象征着在整栋房子中,厅堂处于主导地位,是主心骨,同时也象征主屋在宅院所有房子中处于主导地位,是核心。

主屋忌建成二开间、四开间、六开间等,如果主屋的开间是双数,就没有一个开间在中间位置,厅堂要么偏左,要么偏右,没有了主次之分。民间把这种结构的主屋,用俗语概括为“四六不作主”,不符合传统民居的布局。

在传统建房习俗下,平民宅院中也不可能出现“两堂夹一屋”的主屋格局。

三、对这句俗语中“家破又人亡”的理解

家破人亡的意思是,家庭破落衰败,家人亡故离散。通常用来形容家遭到劫难,或者遭到横祸。

现在很多人认为俗语中的“家破又人亡”,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或者说是一种迷信的说法,这是不准确的。如果放在旧时代的社会背景,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的背景下,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这里主要的原因是,“两堂夹一房”的住宅布局,其规模和形制违反朝廷的律法,要受到官府的处罚。

比如,唐朝时的《唐律》就规定,建住宅违反令的人,要被打一百杖板子,还要强迫拆除或者改建。如果摹仿宫殿建筑修造住宅,轻者会招来牢狱之灾,重者招来杀身之祸。到了明清时期,这种禁令执行更加严苛。

建好后的住宅,如果要拆除或改建,对于旧时平民,无疑是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人一生积蓄都用在建房上,这种损失会造成家庭破落衰败。

被打一百杖板子的人,都是九死一生。封建时期,二三十杖板子打下去,就让人就能让人皮开肉绽,能挺过四五十杖板子的人,都是身体健壮的人,一般也只剩半口气,能挺过一百杖板子的人,非死即残。遭此刑法,当然会造成家人亡故离散的后果。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古代的住宅风水习俗,来源于社会生活,把总结先人的经验教训,作为后世人修建住宅的行事指导。因此,“两堂夹一房,家破又人亡”这句俗语,又被收录为古代的风水知识之中,成为一句风水俗语。

四、对今天农村建设还要不要遵守这句俗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作为一个农村现代人,今天的生活与旧时生活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旧的私人住建房方面的律法早已被废除,包括一些农村建房的传统观念和宅院布局也大多被摒弃。

因此,“两堂夹一房,家破又人亡”这句俗语,对现代农村来说,已经失去了行事的指导作用。但是,现在农村建房,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位公民,做任何事情都要崇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一点古今一脉相承,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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