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为人师表!”海南万宁,有网友发文举报称,某中学的男政治老师陈某多次言语骚扰女中学生。为了证明自己所述内容属实,随后该网友发布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双方的聊天内容显示,陈某的言语非常露骨,简直让人无法直视。
最让人无语的是,即便女学生再三强调自己只是个学生,并明确表示自己不想谈论这个话题的情况下,可陈某却不以为然,继续言语骚扰女学生。
9月22日,学校的校长获悉此事后,马上停止了陈某的教学职务,并向其了解情况。可不曾想,陈某却声称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这名女学生,并解释称可能是自己的号,被人盗用后所为之的。
9月23日,警方介入调查此事。也就是说,陈某的解释是否属实,警方有能力调查清楚,且很快就能分辨真假。
9月25日,当地教育局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核实,聊天内容属实,且确实系该老师陈某所为。目前,教育局已对其作出开除处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且全市范围一律不得再录用陈某。
换而言之,经警方调查核实,已经排除陈某所述号被盗所为之的可能性。即网传聊天内容是属实的。因此陈某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所有责任。
1、实际上,陈某的行为不仅仅是违背师德师风,玷污了教师这两个令人尊敬的称呼。其行为同时还涉嫌违法,可以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明确规定,多次发送信息骚扰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中,陈某身为一名教师,可其却对一名未成年的女初中生,多次发送不良信息言语骚扰对方,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应当认定为情节较重的,可对其处5-10日治安拘留处罚,可并处罚款。
2、陈某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得很清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民事侵权责任,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注意!民事侵权一旦造成被侵权人精神遭受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一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而言,陈某的行为不仅让其永远不能在当地从事教师工作,同时还可能被拘留并处罚款。倘若被骚扰女生家长起诉的话,陈某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这就是其目无法纪、肆意妄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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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德行人,应纳入黑名单,不止不在本市录用,而是全国。
什么道德观念都没有,他怎么有脸当老师的。现在的老师是真的没几个有德的。
这种男人确实不适合做老师!
流氓不可怕。就怕披着教师外衣流氓。因为教师这个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面对的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这种人今天伤害一个两个。如果泛滥起来,被伤害孩子心理扭曲了,会伤害更多的人,这就是对教师要零容忍原因。
想采访这位老师现在的想法,还想摸人家吗
还啥尊师重教,什么尊,
这是你们自己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选拔的“合格的”、“道德高尚”的教师。现在你们怎么说?如果私立教育机构出个这种事,绝对被关门。现在咋办?是学校关门还是教育局滚蛋。
这才叫丢人丢到全国去了
不仅是全市,这样应该全省和全国教育相关产业禁止聘用。
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人心不古,以前的还称为教师,现在的是叫湿
这是开除的事吗?
一颗老鼠屎。这种人渣是怎么当上教师的。
不堪入目,心惊胆战
我们那时候读初二时的数学老师也是个流氓[笑着哭]
败色水。
你这是以偏概全,遇事容易走偏激
唉,这样的人都能当老师。
学校规定不允许师生恋 但是学生和主任是ok的
教师没有考核标准吗 进入这职业首先基本素质得过关吧
判它的有期徒刑6个月
这个处理才是处理,大快人心
就算你涂掉我也猜出那是什么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老鼠,人渣,枪毙算了
重判
真是个神经病,恶心
禁止他再踏入这个行业,教师队伍里不能有这种师德败坏的人!
不过还是建议回都不要回,直接交给父亲处理
真的想建议:从师者,所有这种性骚扰和性侵害的,一律化学阉割[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收礼教师怎么搞?
有些所谓的老师活着如同死去。30多岁娶了个他初中的女学生。
应该全省封杀,这种臭不要脸的,污染整个海南
多丢人啊,这种人做事没想后果的吗,亲戚朋友会怎么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