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中,我们对人民子弟兵都有一个爱称——兵哥哥,无论是解放军官兵,还是武警官兵,皆适用于这一称谓,那么两者究竟是不是一回事呢?
其实,解放军和武警有很多相似性或者说是一致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武警和解放军的军事属性一致。我国宪法就武装力量组成做出了明确规定,由解放军、预备役、武警、民兵四部分组成,这其中只有解放军和武警属于现役武装,而预备役和民兵则属于非现役的武装力量,这就说明了解放军和武警都属于军人。
第二,武警和解放军的官兵衔级一致。我军的军官衔级目前是3等10级,包括上将、中将、少将组成的将官衔;大校、上校、中校、少校组成的校官衔;上尉、中尉、少尉组成的尉官衔。士兵衔级分为志愿兵和义务兵两类,其中志愿兵又细分为3等7级,包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组成的高级军士衔;一级上士、二级上士组成的中级军士衔;中士、下士组成的初级军士衔;义务兵只有2级,分别是列兵衔、二等兵衔。
上述军官和士兵的衔级规则适用于解放军和武警官兵,稍微不同的是衔级的名称,比如我们称呼解放军陆军营长的衔级时,名称是陆军少校军衔;而称呼武警大队长的衔级时,名称是武警少校警衔,即军衔和警衔的称谓差异。
第三,武警和解放军的隶属关系一致。在军改后,武警已经不再接受军政双重管辖,统一由军委直辖,这就意味着武警和解放军正式拥有了一致的隶属关系。
除此之外,武警部队本来就和解放军有“血缘”关系,武警下辖的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这三大警种部队,有2个都是从解放军转隶而来。
其中武警内卫部队,原来是解放军担负地方内卫任务及内卫值勤的部队,成为1983年武警部队成立时的基础部队;武警机动部队,在军改前属于武警内卫部队下辖的14个机动师,早在1996年10月从解放军陆军集团军裁撤出来14个乙种步兵师转隶到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内卫部队的机动师。
即使是武警海警部队,也仍然有解放军的影子,因为海警部队有相当一部分船只接收的是解放军海军的退役舰船,经过改装后服役到武警海警部队。
不过,就算武警和解放军有很多一致性,但两支武装力量还是有差别的。
首当其冲的便是,武警和解放军互不隶属,属于独立于彼此的不同序列的现役武装,自武警从上世纪后期成立时就是如此,在军改后,时任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在介绍武警的改革动态时,仍然强调了武警不属于解放军序列。
其次是武警下辖的警种部队与解放军下辖军兵种部队的级别不对等,武警下辖的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共三大警种部队都属于军级部队,而且只有海警部队和机动部队是正军级,内卫部队中只有武警新疆总队、武警西藏总队、武警北京总队是正军级,其余的省级内卫总队皆是副军级,这些总队的司令员和政委都被授予武警少将警衔。
解放军则下辖有海军、陆军、空军、火箭军四大军种部队,以及信息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两大兵种部队,其中军种部队属于战区级单位,军政主官皆被授予上将衔;兵种部队则属于副战区级单位,军政主官在理论上应该被授予中将军衔。
可见,无论是解放军军种部队,还是兵种部队,它们的地位都在武警三大警种部队之上。
最关键的是,武警部队有自己的总部,级别为战区级,和海陆空火箭军四大军种部队的级别一致,反观解放军却没有自己的总部,也就没有级别和军政主官的编制。
最后是武警和解放军的装备战斗力不在一个层次上,按照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模式,解放军和武警都有三栖作战性能,其中解放军是海陆空三军分别执行海上、陆地、空中的作战任务,武警部队则是内卫部队和机动部队执行陆地作战任务,海警部队执行海上作战任务,机动部队下辖的直升机支队和海警部队下辖的航空大队可执行空中作战任务。
可实际上,武警和解放军执行海陆空作战的装备完全不同,陆地作战方面,武警部队没有陆军列装的坦克、火炮等重火力;在海上作战方面,武警部队没有海军列装的航母、大驱、潜艇等水上水下舰艇,海警的舰船还是海军退役的护卫舰改装的;空中作战方面,武警部队没有空军列装的战机、空对空导弹……
武警和解放军在作战装备方面的差异,也决定了它们担负不同的作战任务,解放军更倾向于抵御外侮,打击侵犯祖国安全的外国武装;武警更倾向于内部维稳,打击破坏分子和反恐处突。
所以,武警和解放军根本不是一个性质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