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
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主要是火化车间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烟尘。
2.有害物质
生产中和污水处理需要使用辅助原料如硫化碱、烧碱、双氧水等,这些化学助剂有较强的腐蚀性,容易造成皮肤伤害。
3.高温、高湿、热辐射
火化过程中可能产生高温和幅射热。
二、安全生产
1.该项目专业性较强,工人上岗前要先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有关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上岗人员在开机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防止机械带病运转,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以降意外。
3.各种压力设备如空压机、锅炉等压力容器要经常检查,严防超压运转,尤其与压力有关的零配件(如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等)要保持完好状态,配电柜要保持清洁并不得超负荷运行,对关键设备要制订严格的操作管理规程。
4.制定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制度。对所有干部职工进行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培训。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和消防部门的要求组织生产。
三、卫生
1.执行清洁生产的要求,殡殓车间场地要保持整洁,机台周围要经常清扫,用过的包装材料要及时清理,垃圾要定点堆放,定时处理。
2.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污水处理场的污泥要及时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人要配戴劳保用品,严格执行清洁生产。
第十一章项目组织与劳动定员
一、项目组织
1.组织机构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殡仪馆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县殡仪馆下设办公室、生产调度室、业务室、营业厅、服务中心、安全保卫、运尸车队、接尸班组、火化车间、骨灰寄存、公墓(骨灰安葬)管理组等。
2.组织管理
(1)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现有人员队伍、殡葬设备等异地建立临时过渡殡葬服务场所,尽量减轻项目迁建对丧家的影响。
(2)实行工程项目责任负责制,严格履行基建程序。
(3)加大殡葬管理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
(4)合理组织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果。
(5)降低成本,增加盈余。
(6)实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二、劳动定员
该项目劳动定员21人,其中职工11人,管理人员3人。全年运营365天,每天24小时值班。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进度
一、建设工期
由于该项目属新建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3年,即2009年8月~2012年7月。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在不影响原殡仪馆服务体系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好项目的分期建设。具体进度计划如下:
▲ 2009年8~12月,主要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划、立项、工程设计、征地补偿、场地平整、施工准备、招投标等);
▲ 2010年1月~2011年6月,完成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
▲ 2011年6月~2012年3月,完成停车场、场道路、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等公用工程施工;
▲ 2012年1月~5月,完成主要设备(设施)比选、采购、安装等工程;
▲ 2012年6月~7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见下表)
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编制依据
该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并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编制。
2.编制范围
该项目新建的主体建筑工程、辅助公用工程、设备购置、土地费用等。
3.编制说明
(1)建筑工程参照目前类似工程的估算指标结合当地价格水平进行估算。
(2)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和运杂费,设备原价为询价。
(3)安装工程费根据各项目指标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估算。
(4)其他工程费用中:
1)征地费用共435.7万元,费用构成如下:
①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666元/亩³61.92亩=66万元
②耕地占用税:12000元/亩³61.92亩=74.3万元
③契税:3000元/亩³61.92亩=18.6万元
④管理费:2100元/亩³61.92亩=13万元
⑤失地农民保障金:30000元/亩³61.92亩=185.8万元
⑥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经济林):12600元/亩³61.92亩=78万元
2)前期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3)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计取。
4)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按其准价³(1±浮动值)计算。
5)工程监理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取。
6)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
(5)该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6%计算。价差预备费不计。
4.建设投资及构成
该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6.8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用885.1万元,设备及安装费16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6.9万元,不可预见费96.3万元。详见表13-1。
二、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与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建设资金拟来源于地方财政投资及上级补助,具体如下:
1.**县财政配套700万元;
2.申请上级补助1000万元。
其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详见表13-2: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合计建设期总资金1700.0750.0600.0350.01建设投资1700.0750.0600.0350.0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00003流动资金0000第十四章项目招标方案
一、招标依据
主要招标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7部委局令第27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7部委局令第30号)。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8部委局令第2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
二、主要招标计划及招标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安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必须实行招投标。项目招标视情况采用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形式,建安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设施)购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评标委员会由委托代理机构根据工程性质,从符合要求的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和招标单位代表组成。招标活动均应在规定监督部门指导下进行。
项目的招标内容、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表14-1。
第十五章效益分析
一、财务评价
殡仪馆不同于纯靠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它可以通过有偿服务获得一定的经营收入,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对于经营效益好的殡仪馆,每年还可以通过有偿服务的收入,反哺于国家,为民政事业做出贡献。
1.评价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进行评价。
2.基础数据及说明
(1)计算期:项目建设期为3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运营期取15年,则项目计算期为18年。
(2)规模及收费标准:根据本报告“第三章、需求分析及建设规模与标准”可知,项目服务区现状(2008年)火化量每年约917具,至2020年间自然死亡人口年均增长率按2%测算,2021年以后自然死亡人口年均增长率按3%测算。收费标准按照“**县物价局关于县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将价[2006]25号)测算,即平均每具遗体殡仪服务收费标准为1780元(基本服务费、选择性服务收入)。
(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消耗费用:
1)火化机用油(柴油):20升/具
2)车辆用油(汽油):5000升/辆²年³4辆=20000升/年
3)用水量:73.4立方米/日³365日³1.3元/立方米=26791立方米/年=3.5万元/年
4)用电量:10万千瓦²时/年³0.53元/千瓦²时=5.3万元/年
(4)工资:由财政支付,不计入成本。
(5)折旧及摊销:折旧按年限平均法进行计算,残值率取5%。项目固定资产共126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含环保投资)885.1万元,折旧年限取30年,设备及安装工程161.7万元,折旧年限取15年,其它固定资产217.5万元;无形资产(征地费)435.7万元,按50年平均摊销,不计残值。
(6)修理费:修理费取固定资产原值的0.3%。
(7)各项税费:根据《税法》,对于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服务只征收营业税,税率取5%。城乡维护建设税取营业税的5%,教育费附加取营业税的4%。所得税率取25%。
(8)由于该项目不属于社会化投资的项目,项目仅适当收取少量服务费,因此行业基准收益率取6%(即稍大于当期长期借款利率)。
3.总成本费用估算
该项目年均总成本费用为89.8万元,其中年均固定成本55.1万元,可变成本34.7万元。年经营成本为40.2万元。详见附表2。
4.服务收入估算
该项目年均服务收入为211.9万元,详见附表3。
5.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附表3、附表5计算可知,仅凭项目本身服务收入(年均211.9万元)难以实现6%的行业最低期望收益率,必须由地方政府每年至少补贴40万元,才能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6.敏感性分析
由于项目区近期火化量相对稳定,且收入执行政府定价,其服务收入也相对稳定。因此,项目敏感性分析只选取“投资和经营成本”两个比较敏感的因素进行分析。现就工程投资和经营成本两个因素各增减5%,对项目进行考察。分析成果见下表:
从上表分析可知,投资和经营成本的变化,对项目财务指标有较大的影响,而投资的影响比经营成本的影响更大些。因此,在项目建成后,应重点控制好项目的投资控制,节约投资,同时控制好主要原材料的成本。
7.财务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成后年均实现服务收入211.9万元,无法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营。因此,必须由地方政府每年至少补贴40万元,才能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二、社会效益
1.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是该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项目通过按三级殡仪馆标准建设,完善县级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项目区提高火化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进而加快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殡葬改革任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项目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县全面实行火葬,制止乱
埋乱葬,优化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等。
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建设大局统筹要求,符合国家殡葬事业改革精神,符合地方政策,切合城市发展规划。项目场址条件优越,建设条件具备。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先进成熟、环保,其投资规模适度,社会效益显著。因此,该项目建设是急需且必要的
二、建议
1.殡仪馆在经营目的上应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按照这一特点要求,殡仪馆的经营管理在服从殡葬改革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在服从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要加强殡仪馆的经营管理,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2.在经营过程中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冲击和挑战,制定市场战略。
3.加大殡葬改革和引导公民节俭办丧事的宣传力度。
4.在下阶段工程勘察、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努力把该项目建成**县殡葬行业的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