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消息,香港居民梁成运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此外官方还通报了一个细节,就是梁成运除了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外,还有一本美国护照。
要知道间谍罪量刑标准是:犯间谍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所以最多也只能判无期徒刑。
但从梁成运的判罚上看,他绝对是犯了大案要案,肯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了,具体干什么了还要等待媒体公布。不过我们要警惕了,过去看电影常有抓“狗特务”的故事,现在其实间谍特务也无处不在。近年来,中国出现了多起被判间谍罪的案件。其中包括:
一是黄宇案,原本是某涉密科研机构的一名普通职员。 2011年,四川省和成都市国家安全机关,根据黄宇异常的经济消费记录和电脑使用记录,怀疑黄宇有从事间谍工作的嫌疑。 经过一系列证据收集,决定对黄宇进行抓捕工作,并最终判处死刑。
二是张建革案,是某军工科研院所一名高级科研人员,研究领域涉及我国军方重要武器装备,甚至尖端武器的研发,手握我国核心机密。 张建革因经不住国外间谍机构的金钱和利益诱惑,在回国后开始为境外间谍人员搜集我国军工情报,涉及电磁炮等诸多军工核心技术。 张建革所任职的713研究所,就是研发电磁炮的科研机构。 张建革在准备出逃前,被国家安全机关逮捕。 经法院审理后,以间谍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三是马亮亮、梁鑫案,二人在河北保定打工期间,被吴荣同勾连策反。两人在明知对方为间谍的情况下,通过QQ邮箱、网易邮箱接受指令,利用曾在武警北京总队服役的便利条件,搜集并向吴荣同报送武警部队训练、部队和军工企业内部部署以及军工企业装备测试等相关情报。
要知道间谍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间谍会泄露国家的重要机密,使别国对被泄露信息的国家了如指掌,暴露自身缺点,对被泄露国家造成不利保密工作的局面;间谍活动直接危害国家的安全,一些间谍活动甚至会导致国家的政权更迭和社会动荡;间谍活动会破坏国际合作和交流,影响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甚至会导致国家之间的战争爆发。
因此,间谍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会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严重的危害和损失。各国应该加强对间谍活动的打击和防范,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值得一提的是,大陆持续加大打击“台独”分裂活动和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如果您知道任何有关间谍活动的信息,请立即通知安全机构,以便他们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国家安全。
枪毙不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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