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改排气污染条例,机动车上路见黑烟要罚200元

大货车减排信息交流 2022-04-01 20:36:39

一直以来,机动车尾气排放都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柴油车作为主要的移动源污染更是成为重点治理对象。近期为推进山东省大气污染治理,有关部门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了多条修改,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上路目视见到黑烟,要进行200元的罚款。对于大车车主来说,降低尾气排放势在必行,求助于氢氧减排技术等新型尾气处理技术或许是一条新思路。

此次修改将原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机动车不得排放目视可见黑烟等排气污染物。”同时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目视可见黑烟等排气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的罚款。”不仅如此,本次修改条例还涉及到地方管理部门权限以及使用重型柴油车的企业,多条条例的修改让尾气超标柴油车无处可走。

在修改后的条例与管理部门频繁的路检路查相互配合之下,柴油车车主应该思考如何降低尾气排放,使之达标。通过氢氧减排技术等新型尾气处理技术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氢氧减排技术是新出现的技术,通过氢氧减排技术降低车辆尾气排放,更是可以给车子去积碳、提动力,目前已经在河北、山东等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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