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广西桂平市发生一起故意伤人事件,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据受害者家属称,其父亲将竹子放在自家门口去吃早饭,这一行为引起徐某某三人的不满,遂将受害者暴打一通,造成受害者的身体严重损伤。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徐坚成的叔叔因符合国家政策,被评为五保户,并且可以领取补贴,盖一个40平左右的房子。于是,徐坚成的叔叔便叫徐兴强(徐坚成的父亲)帮忙修建。房屋在建好后,因村委要求需要50位村民签字才可以发补贴。徐兴强只好在路口挡着,与每个村民商量,让他们帮忙签字。这条路原本就是徐兴强自家的宅基地,原先并不是路,但村民为了寻求便利,就时常在这边走,走的人多了便形成了路。后来因为建房补贴需要村民们签字,徐兴强就只好将这里用竹子堵了起来。没成想,意外还是发生了。2022年5月20日,徐兴强拉了几根竹子放在路口,随后便去吃早餐。回来时,被徐兴用、徐佐平和徐兴平以竹子挡路的理由殴打,直接导致徐兴强头部、肩部、胸部、腿部等部位发生严重损伤。
一般情况下,殴打事件发生以后,办案人员应该第一时间立案调查,第一时间收集证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时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天,可达七天。但据受害者所说,当时目睹殴打事件的村民很多,在场的甚至还有村干部;但J察到场后,只是将受害者送往镇医院,没有搜集任何证人证言。徐坚成一直要求办案人员去医院录口供,但是却都互相推脱敷衍。后因证据不足,F院认为徐兴用、徐佐平和徐兴平三人的殴打行为与徐兴强受伤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一般情况下,轻伤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但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属于公诉。经相关机构鉴定,徐兴强左肩部 (左侧肩脾骨骨折) 损伤属轻伤二级,胸部 (左侧第 67前肋骨折)的损伤属轻伤二级。因此,徐兴强是属于轻伤,且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进行起诉,但最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外,据受害者家属说,办案人员也没有第一时间给受害者做伤情鉴定,而是在一个月后才通知受害者进行伤情鉴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办案人员的这一行为明显不符合伤情鉴定的程序规定。
综上所述,受害者家属认为公安机关没有第一时间,依据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导致徐兴强被殴打受伤一事被归为邻里纠纷简单处置,是不对的,而且JC院也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最后,受害者家属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案,依法调取证据,给受害者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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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签字很麻烦,最少要搞点烟
“徐兴强只好在路口挡着,与每个村民商量,让他们帮忙签字。”“后来因为建房补贴需要村民们签字,徐兴强就只好将这里用竹子堵了起来。”可以解释一下吗?
千万别惹火五保户
桂平的呵呵
这种情况
生活中有时办事不适,引起二次伤害你大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