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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权威发布了宜宾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向辉礼因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的消息。
按属地管辖原则,向辉礼系省监委指定眉山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那么调查终结后,向辉礼是被眉山市监委移送到眉山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今天已经是2月22日,距向辉礼被官宣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已经一月有余,截止发稿,笔者通过一切检索工具,尚未查到检察机关对向辉礼决定逮捕的权威消息。
笔者先后咨询了两名擅长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律师,了解到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以上规定,向辉礼被眉山市监委移送到眉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眉山市检察院应当在当日对向辉礼先行刑事拘留。拘留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样算来,从向辉礼受贿案被移送眉山市检察院后,最多在14日内眉山市检察院就要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注意:这里的日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那么我们就以2023年1月19日向辉礼被官宣移送检察院那天算起,在23日当日,向辉礼就应当是被眉山市检察院刑事拘留。1月19日往后延14天也就是在2月1日,向辉礼是否被批准逮捕就应当有了结果。
那么,向辉礼有无可能不被批捕呢,根据公开的眉山市监委对向辉礼调查结论,单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一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就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以前国内也没有过涉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先例。也就是说,向辉礼一定是会被批准逮捕的,几乎没有第二种可能。
我们再来回顾下宜宾另外两名落马高官王铭晖和魏常平的刑事司法进程,相关办案机关均严格官宣了两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消息:
宜宾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魏常平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6年7月8日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四川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魏常平决定逮捕。其从官宣移送检察机关到官宣决定逮捕,仅用时17天。
宜宾市委原书记王铭晖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2022年7月29日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最高检8月23日消息,王被逮捕。其从官宣移送检察机关到官宣决定逮捕,仅用时26天。
而距向辉礼被官宣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仍未查到向辉礼被决定逮捕的官方消息,不得不让人心生疑惑。
向辉礼涉嫌受贿犯罪案件无疑是在省内乃至国内影响极大,关注度极高的职务犯罪案件,本着这一点,眉山市检察院如果已经决定逮捕向辉礼,但不官宣的可能性不大。
向辉礼目前到底是被决定逮捕了不官宣,还是至今尚未被决定逮捕,我们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