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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建筑资质改革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不少人会有疑问,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未来建筑企业资格会被取消吗?企业将会受到哪些影响?又该如何应对?建筑企业应该从这次改革中获得哪些好处?又该如何做好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在本次资质改革中,企业可以做些什么?
资质等于是建筑行业的官方认证,有了资质才能参与招投标。所以,不管未来资质是取消还是改革,建筑企业想要在建筑市场中混,都必须办理资质。
可是,随着建筑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资质类别、资质标准、人员要求都在发生变化?那么建筑企业还有必要办理资质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建筑企业为什么要办理资质呢?
资质类别变化
建筑资质取消了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的界限。建筑企业取得某项建筑资质后,不用再去申请该建筑资质相应的增项资质,而是直接就可以承揽业务。
取消了原有的限制,原有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相互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资质。
施工总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其所承揽的工程不得再分包。
专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13个大类,分别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承包项目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也可以将专业承包项目中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劳务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
自2018年4月1日起,多地试点取消了施工劳务资质。对于没有工程业绩的劳务企业,将不再需要工程业绩作为申办条件。同时,各地纷纷试点取消施工劳务资质,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这意味着,建筑施工领域将不再存在资质管理,原来的劳务企业都会被专业作业企业所取代。
资质标准主要指标的变化
一、人员的要求
在新的资质标准中,建造师的人员要求放宽了。例如,在“一级、二级”标准中,企业有建造师的人数必须达到标准中规定的数量,但在新办企业中,企业没有建造师人员,可以没有建造师。因此,在资质升级过程中,不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二、工程业绩
在新的资质标准中,新办企业对工程业绩指标的要求比旧版更加严格。例如,对于一个新办的建筑企业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就不可能获得批准。此外,新办企业也增加了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住建部资质改革失败了吗?何时实施新标准?
住建部资质改革没有失败,只是由于改革影响较大,所以资质新标准的实施时间也并未确定,目前建筑企业可以直接办理二级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还是根据以前的一级,二级,三级老标准,只是办理条件把二级和三级标准综合了一下。
资质改革历程
2016年10月14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019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0年6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原特级资质变为综合甲级,总包一级变为甲级,总包二级、三级变为乙级资质等相关具体划分。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试点地区选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时间期限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021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 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
2021年12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2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4项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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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来源建筑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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